6月18日,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整合该行及子公司经营资源,优化机构网点布局,为属地客户提供更为丰富的金融服务,经稠州银行及其位于浙江舟山地区的两家村镇银行暨浙江岱山稠州村镇银行和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稠州银行以收购并新设分支机构的方式吸收合并两家村镇银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述两家村镇银行将注销法人资格,新设为稠州银行分支机构暨稠州银行舟山分行下属支行。
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已取得属地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于2024年4月9日下发的同意批复,具体为《关于核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岱山稠州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舟金复〔2024〕14 号)和《关于核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舟金复〔2024〕15号)。
稠州银行将依法依规办理吸收合并后续相关手续。本次吸收合并后,于机构原址改建为支行。两家村镇银行的全部资产、权利等归属于稠州银行,两家村镇银行的全部负债、责任、义务等由稠州银行全部承继。两家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客户届时可至稠州银行分支机构续办理相关业务。
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自吸收合并相关公告刊发之日起45日内向两家村镇银行提出要求;未提出要求的,不影响其对两家村镇银行的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
截至目前,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00万元。吸收合并完成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官网)
(编辑:钱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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