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近年来,江西省丰城市司法局白土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多元联调、聚力共治,将公安执法的“硬手段”与人民调解的“柔和力”有效融合,织密基层社会治理的防护网。

坚持合力攻坚,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建立完善司法所、派出所常态化协同配合机制,以司法所和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阵地、派出所为依托,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有一定威望的乡贤、能人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派出所信息灵、警力强、手段硬,司法所懂法律、善调解优势,加强信息沟通衔接,建立工作联络群,互相通报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治安管理等工作情况;聚焦宅基地、农业生产、家庭婚恋等矛盾重点,联合干警、辅警、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组成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组,紧盯可能引发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下沉到基层一线,找准矛盾纠纷堵点难点,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疑难问题不上交。

坚持分级分类,建立高效处置新机制。聚焦基层矛盾纠纷量大面广、调解力量散而不足等问题,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按照矛盾纠纷的类型和激化的可能性,甄别“一般类”“关注类”“重点类”,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受理、登记、研判、分流、化解等工作。对“一般类”的矛盾纠纷由所在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对“关注类”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综治办化解;对“重点类”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派出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化解。对出警时符合人民调解条件的纠纷司法所积极配合开展调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化无,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坚持普治共举,探索长效治理新路径。把“当下调”与“长久治”相结合、调解矛盾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法律宣传月、集市赶集等时间节点,两所联合开展法治宣传、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将普法工作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全过程,在调解矛盾纠纷时以案释法、及时普法,开展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做到在调解中普法,达到调解一类、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充分运用村规民约、公序良俗等制度,依托网格员、村组干部、农村党员等为主体的基层队伍,发挥村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作用,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触角延伸到村组,将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和谐地融为一体,以良法善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