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执行震慑力,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近日,栾川县人民法院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常态化开展周末集中执行行动,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夏日“突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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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涛在动员讲话中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贯彻依法、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强调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要依法、规范、高效执行。

“执”击现场

20万元当场履行!

王某某与杨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因杨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王某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杨某需给付王某某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能按期履行判决书判令的义务,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局干警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与被执行人杨某成功取得联系,并从情理法等多方入手,向杨某告知其逃避、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及利害关系。最终,经过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杨某当场履行20万元,下余案款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拖欠劳务费不履行 迫于压力忙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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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与郭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郭某需支付范某劳务费1200元,协议生效后,郭某未主动按期履行义务,范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调查,经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均拒绝履行义务。

在集中执行活动当天,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正在家中的情况,立即赶至被执行人郭某住所,将其传唤至法院。到法院调解室后,郭某这才意识到是要“动真格了”,急忙说明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当场将执行案款转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截至目前,共依法传唤被执行人24人,7人主动履行义务,6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1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强制拘留,共执结案件16件,执行到位金额5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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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起,伴着朝露行;夜幕沉,和着晚霞归,栾川法院执行人员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马不停蹄,一直奔跑在执行路上,致敬日夜奋战在执行一线的执行人员!(张晓莉 尤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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