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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险基金制度的设立旨在减轻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医保卡背后的医保基金是医保制度能够高效运转的重要基础,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利用医疗体系漏洞实施诈骗犯罪,造成医保基金流失,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近期,由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案金额390万余元的医保诈骗案正式宣判,被告人游某甲因犯诈骗罪、虚开发票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六万元。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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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游某甲出资成立X民营医院,并任该院董事长,主持医院全面工作。

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间,在董事长游某甲安排下,院长周某某授意医生、医助等工作人员在患者就医时虚开药品,董事长助理游某乙对接联系购买发票保证药品进销相符及账目平账处理,通过上述方式虚报医保报销项目,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成功骗取高额医保基金后,该医院将部分骗保款项用于出院结算时对患者自费部分予以减免优惠,防止患者察觉并通过价格优势吸引更多患者到该医院就医,以便继续实施骗保行为。

经查,该医院通过虚开药品、虚假住院治疗、延长住院天数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3907439.38元。

检察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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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案件中,医疗机构人员通过‘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费用—向医保部门申报’的手段流程,骗取高额医保基金。涉案金额巨大,团伙分工明确,作案手段隐蔽,给案件审查造成不小难度。”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详细分析医保基金诈骗特点,手段、涉及的证据种类及证据采信标准,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固定“收费凭证、报销材料、证人证言”等案件关键性证据,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区分涉案人员分工作用、准确定性犯罪行为。

霞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先后以诈骗罪对周某某提起公诉,以诈骗罪、虚开发票罪对游某甲、游某乙提起公诉,以虚开发票罪对X民营医院提起公诉。周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游某乙因犯诈骗罪、虚开发票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X民营医院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X民营医院董事长游某甲因犯诈骗罪、虚开发票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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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姐姐小课堂】

关于国家医疗保险基金制度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统筹基金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账户后的其余部分。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常运转的首要条件。一旦统筹基金出现严重超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就会随之削弱甚至崩溃,从而导致无钱看病的情况出现。

常见医保诈骗行为

个人:参保人将本人医保卡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利用参保待遇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等获得其他非法利益;使用他人医保卡就医、购药;通过虚假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以及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要求以及有关工作制度机制等相关问题。

我院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持续聚焦群众关切的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惩治医保诈骗犯罪,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供稿:第一检察部

撰稿:彭宣淇

编辑:戴晓惠

内容审核:张凤忠

发布审核:崔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