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程墨 特约通讯员 聂志鹏 尚紫荆)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90多名分管后勤的学校管理干部,纷纷走进考场,参加了包含校园安全、纠纷处置、学生保险等内容的专业能力测试。这是樊城区学校后勤管理干部基本功大比武中的一幕。

“我们将化解学生意外伤害矛盾纠纷的相关能力作为后勤干部必须掌握的任职条件。”樊城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胡涛介绍,为了充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化解校园安全风险,樊城区教育系统积极探索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风险转移”为主要内容的“三移式”工作法,旨在通过制度、预防、化解等要素,推进涉校矛盾纠纷调处规范化建设。

樊城区是襄阳市中心城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156所,教育领域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由于多数学校缺乏专业的指导,容易导致问题处理不当,甚至得到激化。这种背景下,学校、老师更加“小心翼翼”,不少学校文体活动组织越来越少,教育教学发展放慢了脚步。

如何发挥好学校在处理校园矛盾纠纷中的主体作用?樊城区建立了区、校两级学生意外伤害调解委员会,以“重心下移”法形成两级应对校园矛盾纠纷处置制度。为此,该区出台了《樊城区学生意外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调委会的工作职责及规范化开展调处工作的流程,提升了学校处置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效率。

在此基础上,樊城区成立由教育局负责人、法律顾问、校园风险管理顾问为成员的区级调委会,各校均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后勤管理干部、法制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社区干部、家长志愿者为代表的校级调委会。同时,定期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就化解各类学生矛盾纠纷进行培训,对后勤干部进行测评,以此方式提升相关人员的能力,进而提升调解工作的质效。

“学校运用法律依据处理纠纷需要可以借助更专业的力量来解决。”胡涛介绍,两级调委会已募集包含法制副校长、法律顾问、律师等专业成员300余名,他们将在法律普及、调解矛盾、法律援助等方面为学校和家长、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援助,其他调委会成员也将在法律框架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今年三月,樊城区某幼儿园小班学生萌萌(化名)在园户外游戏时摔跤造成右肱骨骨折。面对家长提出的高额赔偿要求,樊城区教育局组织学校调委会一起与家长耐心沟通,最后联合保险公司一同给予家长补偿8220元,此起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以外部保障推动矛盾纠纷风险转移是“三移式”工作法的重要一环。“学生在校内外出现意外事故,主要矛盾往往出现在医疗费用或赔偿费用等问题上。坚持‘调赔结合’,是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胡涛说。

为此,樊城区教育局联合银保监局等单位联合构建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通过推动校责险、学平险和城乡居民医保在学校、家长和学生中普及,把涉教保险作为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的“护身符”。

截至目前,樊城区156所学校校责险投保实现全覆盖,学平险投保率由往年的68.2%上升为92.6%。通过“调赔结合”,樊城区有效化解校园矛盾纠纷24起,各项保险累计赔付近30万元。

作者:程墨 聂志鹏 尚紫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