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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武汉一高校的34岁在读医学博士郑刚,11天内先后捐精4次,可谁料第5次捐精时,在取精室意外猝死。

事后,其妻子吴玲选择放弃尸检,并同校方达成协议,接受8.8万元的补偿费等。

但郑父却对协议不服,“农村一头黄牛都能10万,一个博士却只值8.8万?还不如一头牛?”

并且,他认为儿子健壮如牛,猝死不可思议,为讨公道,他将校方等相关单位告上法庭,向其索赔400多万元。

那么,猝死与捐精之间究竟有无关联?这起案件最终又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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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证据上法庭

2012年6月19日上午,60多岁的郑金龙背着一个大包,出现在了湖北省鄂州洪山区法院的门口。

包里装的全都是当天开庭所需的证据材料,有120多份,重约30斤。

即使马上开庭的官司,没有花钱找代理律师,郑金龙也信心满满。在他看来,自己的这些证据,足以说明一切,助他讨得公道。

但法庭上的较量,难度系数远比他想象的还要高。

因为参与诉讼但没有律师,这就意味着他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除了证据之外,还需要熟悉法律程序以及法律原则。

毕竟法庭上,不可能因为你是个外行,就会为你放宽程序规则与标准。而孤军奋战的郑金龙恰恰也是个外行人。

开庭后,这个年过花甲、且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老者,独自站在原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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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所面对的被告席上却有两个人,一位是华中科技大学的校方代表,另一位是该校聘请的专职律师。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场“力量悬殊”的官司。郑金龙则处于“弱势”。

当法官要求原告当事人说明姓名、年龄、职业以及住址等信息时,不明所以的郑金龙,只是拿着身份证在众人面前晃了晃。

而他所写的起诉书,全篇不过2000多字,却错字语病成堆。

比如,在陈述起诉书时,他嘴里说的是,要求索赔400多万,但纸上写了4000多万。

还是法官向他求证赔偿金额,他才发现自己多写了个0。

期间,他还多次情绪崩溃,念着念着,眼泪就哗哗流下来了。

到了举证环节,郑金龙更是手忙脚乱。法官先是让他提交证据目录,他在桌上堆放的各种材料中,翻找了十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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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又让他根据目录,将所列举的100多份证据一一找出来,与被告进行质证,他又开始一页页翻着找,桌上被翻得一塌糊涂。

从10点20分到11点40分,整整80分钟,中间还经历了休庭,但他依旧没能找齐证据。

这种情况下,经过各方协商,法官只能宣布择日重审。并且提醒郑金龙,下次开庭,务必要找个懂法的人帮忙。

可如果不是儿子郑刚的意外死亡,郑金龙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想与人对簿公堂。

取精室内猝死

时间拉回到2011年元旦,湖北人类精子库正在试运行阶段。

由于隶属于华科大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它便在华科大发起了招募志愿者活动,动员广大学子参与捐精。

当时,郑金龙的儿子郑刚,是华科大的在读医学博士,为响应号召,他加入了捐精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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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系列检查,确定郑刚身体的各项身体指标都符合标准后,精子库与其签订了相关的知情同意书。

由此,郑刚正式成为了捐精者。之后,在11天的时间里,他先后4次前往精子库,进行了捐精。

每次都需要先登记个人的身份信息,然后才能进取精室。

取精室大概有10平米,里面有一个洗手台,旁边备有洗手液和风干机等。

靠墙的位置摆放了一张躺式的沙发,面前放着一台电脑。此外墙上还贴着两张美女的照片。

而电脑里存放的也都只是一些帮捐精者“进入状态”的图片,并没有视频,网传的护士“帮忙”,更是无稽之谈。

为了杜绝外界的干扰,捐精者进入房间后,一般会锁上门。有的人会因为紧张,导致半小时都无法完成。

但如果超过一小时还未出来,工作人员便会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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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2日上午约11点,郑刚和前4次一样,登记信息后,进入了取精室。

一小时后,工作人员迟迟不见他出来,就敲门询问,“你没事吧?”他回道:“没事。”

可又过了不知多久,工作人员再次敲门的时候,却没有得到回应。

等到打开房门后,只见郑刚躺在上神志不清,于是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

但不幸的是,当天下午,他还是经抢救无效,被宣告了死亡。

随之,警方赶到了现场,经过勘查和问询,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期间,医院也出具了一份证明书,认为郑刚系猝死。

与此同时,郑家人以及郑刚的妻子吴玲也得知了这个噩耗。

“我和丈夫郑静,还有公婆当天晚上连夜坐飞机赶往了武汉。”郑刚的大嫂陈丽霞说。

2月13日下午,生殖医学中心在内的多家单位与郑刚家属进行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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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校方询问他们的想法,是否想要进行尸检。但郑刚妻子吴玲却拒绝尸检。

哥哥郑静起初觉着应该做尸检,查清楚死因,但后来想到人都死了,还要在尸体上动刀子,太残忍了,所以也没同意尸检。

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校方出于人道主义向郑家补助8.8万元。并且按照吴玲的要求,为她减免2万元的读研费用。

另外,吴玲还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要求对方解决她的工作问题,但被对方拒绝了。

谈妥后,当天晚上,郑刚父母和妻子就签订了“补偿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郑金龙和妻子并未参与协商的过程,学校这边给出的理由是,“怕两位老人受刺激”。

但郑金龙却觉得是“学校软禁了他”。这也为后面的管事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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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释怀的父亲

按理说,放弃尸检,接受补偿,这件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但郑金龙过后,却对协议表示不服,““农村一头黄牛都能10万,一个博士却只值8.8万?还不如一头牛?”

他坚称,自己当初是在学校的“哄骗”下,才签的协议。

最主要,在他心里,儿子人高马大,身高1米78,体重160多斤,且身体健康,猝死完全是不可能的事。

而没有进行尸检,就被校方督促将尸体仓促火化,更加让他把郑刚之死,与“他杀”联系到了一起。

从那时起,这位父亲便走上了维权之路。

他将华科大在内的相关单位告上了法庭,并提出向其索赔400多万。

为了打官司,他一年花掉了28万,这些钱还几乎都是高利息借的,郑静劝说无果后,甚至要跟他断绝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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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期间,他数十次往返老河口、武汉和鄂州,饿了啃一口馒头,渴了喝一口自来水。

就这样,他搜集了满满6箱证据。带着它们,他独自踏上了法庭,然后发生了前文中的那幕。

但最终的结果,依旧未能如他所愿。

一审时,法院认定被告方无过错,由生殖中心与郑刚共同承担责任。生殖中心单方面赔付郑刚家属19万多元。

之后,郑金龙提起上诉,但法院维持了原判。

期间,被告方的代理律师曾表示,郑金龙就是一个上访起诉的偏执者。

可回顾郑家对郑刚倾尽所有的付出,或许就会明白郑金龙为何如此偏执。

郑金龙老家是鄂州临江乡得胜村的。退休前,他曾在鄂州供销社当采购员,其妻子在家务农。

他的两个儿子,大的叫郑静,小的叫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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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小儿子郑刚,是全家的希望。用郑金龙的话说,“我们一家拼命保这个小儿子。”

这主要是因为郑刚打小就学习优异。1993年,他以全校第一的优异成绩考上了当地的重点高中。

在农村,考个好大学,无疑是光宗耀祖的大事,同时也是改变自己和家庭命运的最佳途径。

但在高考前夕,郑刚却突发高烧。身体的不适导致他发挥失常,只考上了三峡大学。

当时他攻读的是临床医学专业,每年学费5000元,还不包括生活费。

90年代的5000块,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所以,郑金龙倍感压力。

这个时候,大儿子郑静主动站出来,为父亲分担经历压力,承担起了弟弟的生活费。

“为了供郑刚读书,郑静打工多年,都没攒下多少钱,还把婚姻一延再延。”郑金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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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郑刚深知家人的付出,他在学校也非常“拼命”。

拼命学,永远都是最后一个离开自习室和实验室,所以,年年获得三好学生的称号和奖学金。

在吃穿上,他也是省得要命。别的不说,上学期间,他身高1米78,体重却不到55公斤。

2001年7月,结束了5年的学医生涯,郑刚被分到了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外科工作,并在7年后升为了主治医师。

即便郑刚已经参加工作,但郑家上下的还是以他为重。

2003年9月,郑刚和吴玲要结婚买房,可他俩的工资加起来不过千元,买房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郑金龙以个人名义借了2万,还让郑静再次做出了牺牲,从其装修费里拿走了2万,一共给了郑刚4万。

2008年,郑刚自费上了华科大的研究生,生活费加学费每年得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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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吴玲进入同济医科大进修本科,也会自费,每年学费3.3万。按照郑金龙的说法,这些钱也全是郑家出的。

种种付出,抛开回报一说,更是他对儿子的厚望。可郑刚的突然离世,让一切都落了空。

即便那是个意外,他也无法接受和释怀。

结语

郑刚的猝死,与之相关的人,有选择沉默,有选择回避,也有选择淡忘。

可唯独他的父亲选择了偏执,被困在其中,越陷越深。但愿时间可以冲淡他的记忆,让他早日放下过去,也放过自己。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2·12武汉博士生捐精猝死案 2.三联生活周刊《武汉捐精猝死事件和一个父亲的非常规维权逻辑》 3.长江日报《在读博士生捐精时猝死 家属索赔400万获赔19万》 4.长江网《硕士捐精猝死案二度开庭》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