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全力为群众平安顺畅出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乐山全市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主动联合巡特警、治安、派出所等多部门重拳打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攻坚化解各类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坚决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6月18日05:00-10:00
全市共查处
重点交通违法 393 起
其中,查处重点交通违法:无证驾驶38起、超员17起、超速9起、货车超载7起、改型7起、酒醉驾6起、准驾不符3起。
典型交通违法曝光
面包车超员载送工人被查处,早间错时整治持续发力!
2024年6月18日,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中队在国道213线绕城路设立检查点,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06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皖EPU**1的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涉嫌超员。经核查,该车核载人数为7人,实载人数8人,超员1人。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王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将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同时,执勤民警向乘坐该超员违法车辆的务工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告知其乘坐超员车辆的危害性,并要求务工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自身的安全。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车驾驶人王某某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无牌无证还酒驾,危险且违法!
2024年6月18日07时00分许,但某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经乐山市沙湾区金广路时,被沙湾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太平中队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但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
经进一步核查,但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扣留了该车,对但某某处合并执行罚款2600元。
再次酒驾,依法严处!
2024年6月18日,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何攀带队在辖区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06时45分许,卢某饮酒后驾驶川LS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乐山市峨边县新村路(恋爱桥)方向往峨边县核桃坪工业区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恋爱桥路段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
经进一步核查,王某曾于2019年4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王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行动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各级领导坚持一线组织指挥,科学安排勤务部署,全体民辅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整治行动,路面巡查管控与精准布控查缉相结合,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执法管控,持续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杜冰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马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徐建平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沙湾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邱永鸿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金口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潘永军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五通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罗剑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教导员耿勇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犍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彭斌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朱申其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佛景区大队副大队长彭中保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峨眉山景区大队副大队长邹洁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官平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沐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郑义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郭翔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何攀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副大队长张建伟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
早间错时整治
查处行动期间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着重针对夏季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突出管控重点,聚焦“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和轻型货车)和6座以上小客车等7类重点车辆,严管严查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醉驾、违法载人、非法改拼装车辆“炸街飙车”等各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以赴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保畅通。
紧盯重点车辆
紧盯重点驾驶人
严管重点路段
严控重点时段
严查重点违法
同时,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与广大驾乘人员面对面开展酒醉驾、无证驾驶、“飙车炸街”、非法改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树立珍爱生命、关爱家庭、服务社会的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夏季是外出旅行高峰
交通安全务必时刻谨记在心
安全文明出行,平安顺利回家
驾车出行
要严格遵规守法,提前关注路况、天气,合理安排行程,尽量减少强降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期间驾车出行;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切勿违法超员、违法超载、违法载人,不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
乘车出行
要乘坐安全合规车辆,务必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切勿乘坐超员客车、非法营运车辆以及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苟宣平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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