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实习生张海森

6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宣传处、治安总队和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及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

2023年11月21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决定》,正式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59个示范城市进行命名,鄂尔多斯市荣获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称号,是全区唯一获此殊荣的盟市。

据介绍,鄂尔多斯市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构建了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格局,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了组织和物质保障。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主要领导挂帅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体化抓规划、抓部署、抓推进。设立了专班专办、专项推动,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对标对表、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突出“主防”理念,找准抓手,形成“一体指挥、双轮驱动、三级平台、四大体系”防控建设总布局,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目前,鄂尔多斯市社会治安工作已形成两个实战化科技驱动体系。一方面,健全完善情报信息等级评定、通报落查等制度,更好发挥情报导稳、导侦、导防、导控的作用,全市智慧大脑推广应用率达到100%。实现110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高效对接联动,全市警情有效率由27.36%提升至36.40%。另一方面,健全常态化网络大监管体系,形成网上网下一体化运行的网络社会防控格局。

鄂尔多斯市已率先在全区建成智慧警务云平台,推广5G布控球、5G执法记录仪实时回传,特别是在人流密集景区、广场、商圈等治安重点部位投放5G警用巡逻机器人,配备警用直升机、警用无人机、现场通信指挥车等尖端设备,打造全维度、无死角防控格局。同时,更加突出智能前端感知平台建设,全市公园广场、医院、车站以及主要路段等重点公共区等重要部位视频覆盖率均达到100%,形成宏观掌控、微观甄别、融合共享、精确制导的动态防控体系。

据了解,鄂尔多斯在全市主要城镇合理划分大巡区和单元格,常态化开展24小时巡逻防控,在全市9个旗区路网交汇点、人流聚集点、警情高发点等重点部位建设街面警务站24个,全面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率先完成全区统一的民爆物品安全管控平台数据接入工作,将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视频全部联入公安网。此外,还组建成立了平安东胜义警、鄂托克义警等品牌义警力量8118人,设立“新型治保会”组织1875个15000余人。实践中,康巴什区设立“市民议事大厅”,进行民意征集、平安社区建设研讨和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杭锦旗通过建立“枫桥式二军调解室”与群众面对面解决问题,辖区无一起矛盾纠纷引起信访投诉;乌审旗创建“布拉格调解室”,探索“五步四用”工作法,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