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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事件前提吧:某商户办理的烟草证本应2023年到期,当地烟草局则在2021年作废了他的烟草证,这无可厚非,烟草局的职责权限。

不过问题来了,烟草局说作废证件后就已经通知商户,商户方面则坚持说没有接到通知,两年后被公安机关以非法售卖烟草罪起诉,一审被判5年,商户方面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正二审。

不过最奇葩的事情出现,6月15日一段监控视频曝光,5月份烟草局偷偷派人拿着一张通知贴在商户门上,拍照然后撕掉,假装是21年的通知。然后就作为证据提交上去了,结果被监控拍了个正着。该证据已经上交了法庭。烟草局强调开展纪委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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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就不对了。

制造伪证,性质已经不是纪委管辖,而是应该开展刑事调查了,也就是说这种诬告陷害必须要收到法律的严惩,而不是纪委处置。这是三年起步的刑期或拘役。

我就奇怪了,烟草局难道和警方,检察院,法庭三方都是一家人吗?既然作伪证,就证明一审时将证据链不完整的案子判为有罪,那法官也是有罪的。

百姓卖真烟,赚钱2万,判5年,这是多重的罪啊,官官相护,法官就闭着眼睛判刑,我觉得他才是最该被判渎职罪的。

烟草局回应伪造证据是员工个人行为,个人会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去伪造证据?是员工法盲还烟草局法盲?我觉得个人行为也存在疑问。

这就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行为吗?甘肃真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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