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大会表决同意郑晓军同志辞去杏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并依法进行投票选举,选出刘峰为杏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杏坛镇人大主席黄永生(前左)为刘峰同志(前右)颁发当选证书。白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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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人大主席黄永生(前左)为刘峰同志(前右)颁发当选证书。白桦 摄

梳理公开资料发现,刘峰此前较长时间在顺德公安系统工作,曾先后任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综合指导中队)中队长、顺德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科技信息化大队副大队长、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等职。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刘峰以杏坛镇副镇长、区公安局杏坛派出所(分局)所长(分局长)身份,分管公安、国安、交通管理、社会治安,协调消防救援工作。协助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综合南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