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

三期工程(油#9泊位)等6个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24〕96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日照港岚山港区6个新建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日政呈〔2024〕17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查验单位验收,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工程(油#9泊位)、南作业区#17、#18、#20通用泊位及北作业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6#、7#泊位共6个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