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近日,岚山区检察院走进岚山头中学开展了以“拒绝校园欺凌 保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检察官有约”法治宣传活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活动中,岚山头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牟涛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欣欣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刘欣欣结合中学生身心特点,用身边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给同学们作了生动的报告,告诉大家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学生,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岚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许传峰通过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方式,重点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特点、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向学生们进行详细讲解,并给学生们科普了实施校园欺凌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们既不欺凌他人,也不被他人欺凌,不做欺凌的参与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鼓励学生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挑战。

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心中有法,自成方圆。下一步,岚山区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创新、丰富普法形式,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师生法治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