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云南华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被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29日,西山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在检查时,发现云南华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华夏四季熙澜苑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与菜鸟驿站混用,物业巡查未发现该隐患,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华夏四季熙澜苑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与菜鸟驿站混用,未做防火分隔,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云南华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构成了火灾防范违规行为。由于其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依法给予从重处罚,给予云南华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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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