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环境违法行为,芜湖金曹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罚款5.06万元。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马环(含)罚〔2024〕14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公开信息显示,芜湖金曹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加工站内空地处露天堆存有大量洞渣石料及加工后的石子、石粉等物料(堆存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堆存时间约1个月),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马鞍山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