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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金山区召开违法建筑综合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违法建筑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对新交付小区、农村地区新增违建实施源头管控,控违取代拆违,成为违法建筑治理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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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2015年“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以来,金山区共拆除违法建筑1054万平方米,集中连片的违法建筑基本消除,城市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群众的生活品质也明显提升。

随着金山区近年来农村地区房屋修缮、住宅小区新房装修的需求日益增加,违法建设行为时有发生,给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这让工作人员意识到,事后拆违的模式,犹如开着水龙头拖地,永远拖不干净,必须进行源头管控,拧紧“水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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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金山区拆违办牵头研究出台了违法建筑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整合了属地政府、村居委、物业企业以及19个管理和执法部门的职责,建立新增违法建筑源头管控机制,并形成新交付小区、农村地区新增违建管控操作指引,推进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复查全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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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交付小区:在交付前,制定《管理规约》,明确不得拆除的房屋承重结构,统一户外装修风貌,并告知业主住宅装修须知,与业主、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饰装修承诺书》。装修期间,对施工工具、装饰装修材料进行查验记载,发现有异常材料和工具的,拒绝其进入小区并每天上门查看,一旦发现违法搭建行为,第一时间制止。

对农村地区:农户申请建房需明确房屋朝向、宅基高度、南侧定位、屋脊高度等涉及农村风俗习惯事项,审批时需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拟建房位置以及层数、高度、风貌是否符合标准及农村风俗等事项。建房期间,对建房的开工、建设、竣工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管,每天巡查,发现有违法搭建苗头的,及时劝阻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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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金山区将推进源头管控机制落地,并根据实施情况,对机制不断优化和完善,实现违法建筑常态长效治理。

记者 | 顾青凡 张悦

通讯员 | 孙佳玲

编辑 | 翁羽

责编 | 俞岚婷 程佳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