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绘底色 山水向美

——德化县人民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8日讯 “现在开庭!”6月4日,随着法槌落下,一起失火案件在德化县美湖镇美湖村公开开庭审理,当地镇村干部、周边村民等30多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2月,被告人涂某在美湖村某山场扫墓烧金纸,不慎引燃周围杂草,从而引发森林火灾。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引导控辩双方就刑事及民事部分进行充分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涂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忏悔自己的行为。合议庭经评议依法判处涂某相应的刑罚,并判令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年内补植复绿。

“平常祭扫的时候都会烧纸钱,真没想到一不注意会造成这样的后果,这个教训太深刻了。”现场旁听的村民纷纷表示。

此次巡回审判,是德化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的一幕。

今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连日来,德化法院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在德化、尤溪、大田三县交界处,烟波浩淼、一碧万顷的闽湖,宛如层叠群山环抱里的“闽中珍珠”,是我省唯一具有多年调节性能的大型龙头水库。流域控制面积1604平方千米,年径流量14.25亿立方米,是闽江上游众多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

加强闽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对构建闽江流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此前,德化法院与尤溪法院、大田法院、尤溪县闽湖水库发展中心共同协商建立起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为闽湖流域生态环境筑起司法保护屏障。

6月4日,作为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第二期的轮值法院,德化法院邀请尤溪法院、大田法院联合召开闽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跨域协作联席会议。三方围绕近期涉闽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情况展开研讨,就强化山海协作、推动文旅融合、共护生态发展达成共识,并召开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就加强生态司法与行政协同、深化流域水生态保护以及创新生态修复模式等工作沟通交流。

“山水林田湖是生命共同体。除了加强闽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我们可以进一步共同探索生态司法修复模式审判工作,积极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的区域合作新格局。”会上,德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金碧表示。

守护绿水青山,需要凝聚各方力量。该院还联合彭村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开展库区巡航活动,到库区周边村落开展水源保护普法宣传,引导当地村民增强保护饮用水源的意识;联合戴云山保护区管理局在生态司法保护馆举办“百鸟展”活动,组织百余人次到馆参观,用影像力量唤起公众对鸟类的关注,传播爱鸟护鸟理念……

有山皆图画,无水不文章。一直以来,德化法院发挥好司法职能优势,深化区域、部门协同协作,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构建多元联动的生态环境防护网,绘就了一幅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美丽画卷。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郑燕 孙志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