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福晟集团旗下

福建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丰地产公司”)

新增一条民事案件

被个人何某申请破产清算

经办法院为闽侯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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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蓝房君了解

这已经是该房企第三次

被同一个人申请破产清算

此前两次申请均被法院驳回

未履行交房逾期违约金付款义务
联丰地产公司被业主
申请破产清算

2022年5月,何某曾作为申请人对联丰地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根据天眼查显示,截至2022年5月5日,福建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法律诉讼中,涉及案件总金额达1.216172718亿元;涉及法院公告43件;被执行人16次(历史被执行人350次),被执行总金额5.17664619亿元;立案信息共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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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一次为去年9月8日,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福建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36000万人民币被冻结,冻结期限至2024年9月8日。此外,由福建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福晟钱隆樽品三期未售房源已显示为限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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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事情缘由为福晟钱隆樽品开发商联丰地产公司逾期未履行交房逾期违约金付款义务,业主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果。于是,何某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

案件审查中,联丰地产公司向法院提出异议称,截至当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公司资产大于负债(资产总计44.95亿,负债合计43.15亿),不符合破产立案的条件,请求驳回申请。

同年7月4日,闽侯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联丰地产公司名下房产尚未全部处置,不足以证明其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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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何某再次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交对联丰地产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认为联丰地产公司最新资产负债表仍显示其资大于债,且业主所购商品房属于保交楼范围,依政策要求亦应保障开发商正常经营。故闽侯县人民法院再次对该破产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随后何某不服判决,上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7月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二审仍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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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丰地产公司最新表示,截至今年5月31日,联丰公司未来可支配资金32288.19万元,完全具备债务清偿能力,现因市场下行,销售去化缓慢,资金回笼不及时导致公司经营困难

开发商陷入债务危机

钱隆樽品三期纳入“保交楼” 交付

据天眼查显示,福建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早期在闽侯上街开发有福晟钱隆学府等项目,近年来在闽侯南通、青口等地开发福晟钱隆樽品、福晟·青城壹品等项目,此外还融资参与连江皇庭丹郡项目。

自2019年曝出债务危机后,福晟福州多个楼盘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停工问题,其中就包括福晟钱隆樽品三期。该项目原定于2019年12月底交房,然而却推迟多年【】。

在政府介入下,福晟钱隆樽品三期471套商品房纳入闽侯县中央“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项目,并于2023年分批实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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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眼查显示,福建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提示多处司法风险、经营风险以及股权冻结等信息。截至目前,共涉及股权冻结24起;被执行人28次(历史被执行人702次),被执行总金额达13.59亿。此外,名下多个车位、店面被法院查封并开展询价评估。

编辑|肖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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