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镇平县的张先生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家门口的一辆价值3万余元的电动车不翼而飞。这辆电动车因其“豪华”配饰和高颜值,不幸成为盗窃的目标。警方迅速介入调查,通过视频追踪和分析,在3小时内将嫌疑人李某、王某甲、慕某、王某乙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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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李某因求购被拒,心生歹念,于6月3日凌晨,联合王某甲、慕某将电动车盗走,并在张先生家门口“疯狂”驾驶2小时后,将车藏匿。6月7日,李某外出期间,王某甲、慕某趁机将电动车拆解,将部分零件换到自己的车上。同日下午,王某乙得知情况后,对已被拆解的电动车进行了二次拆解,至此,曾经光鲜亮丽的电动车只剩下车架。目前,4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加装防盗锁、安装报警器等措施,妥善保管购车凭证,并在车辆被盗后第一时间报警,以便警方及时破案。

电动车被盗属于财物被盗,归公安机关管辖,如果小偷被抓到视具体情况判刑处理。对于受害人的损失,应按照电动车所有权人实际损失计算赔偿的数额,行为人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果受害人的电动车购买了保险,需要看保险单上对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是如何界定的。

电动车被盗后,保险赔偿的具体流程如下:

1. 报案: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2. 等待:保险公司报案后,耐心等待三个月。因为公安部门需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并开具《丢失证明》,有《丢失证明》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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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开具丢失证明:丢车满三个月后,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具丢车情况证明;之后,带丢车情况报告、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具的丢车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开出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索赔使用。

4. 开具停驶证明: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具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5. 递交索赔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以上单证中,如有随车丢失的需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一项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6. 领赔款: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车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审阅保险合约:确定其中是否存在特定的约定或者豁免条款。若无此类规定,车主便可依法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请求对被盗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援助: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其赔偿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维权过程中,车主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支持自己的理赔申请。同时,维权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需要车主保持耐心。

以下是一些预防电动车被盗的建议:

1. 停放安全地点:选择停放在有监控设备、人流量较大或有专人看管的地方,如停车场、小区内指定停车区域等。

2. 使用防盗装置:可以安装电动车防盗锁、报警器等防盗设备,增加被盗的难度和风险。

3. 停车时注意锁车:在停放电动车时,务必将车辆锁好,并确保所有门窗关闭,以防止他人轻易进入。

4. 标记车辆:可以在电动车上明显位置标记个人信息或安装特殊标识,以便在被盗后更容易识别和找回。

5. 购买保险:考虑购买电动车保险,以在车辆被盗或受损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6. 注意车辆保管: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电动车上,避免引起盗贼的注意。

7. 提高警惕性: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警惕,注意周围环境,如发现可疑人员或行为,及时报警。

采取这些预防措施可以降低电动车被盗的风险,但并不能完全保证车辆不被盗。同时,也需要加强社会治安和法律监管,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