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在我国,“党政军民”是合为一体、紧密相连的整体,彼此谁也离不开谁,其中党自然是处于关键地位、领导地位。要知道,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就一直是我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这点对于人民军队而言更是深深的烙印在军队建军思想里,坚持“党指挥枪”、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是人民军队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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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党中央除了在战略领导层面设有中央军委专门来统筹领导军队建设和国防事业、在部队内部专门设有各级政治军官和政工组织外,还重点在与地方党委政府联系十分密切的省军区系统特别设有“党委第一书记”这个职务,从而强化党对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作用。而和省军区系统“党委第一书记”相对应的就是武警部队的“第一政委”了,不过自从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后,武警“第一政委”这个职务就已经取消了。接下来,小圣就和大家一起聊一聊省军区系统“党委第一书记”、武警部队“第一政委”这两个职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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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绍一下省军区系统“党委第一书记”:目前,省委书记、自治区党委书记会兼任同级省军区的“党委第一书记”,直辖市市委书记则兼任直辖市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各地级市市委书记兼任同级军分区或警备区的“党委第一书记”(各州、地区、盟也是一样的情况),市辖区区委书记、县委书记、县级市市委书记按规定兼任同级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省军区系统“党委第一书记”并不是部队中的实职职务,其作用和职责主要是体现在“党委议军”、政治领导、军地协调、服务强军备战等方面,并不会具体参与军队系统的军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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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书记兼任省军区系统的“党委第一书记”,是确保党管武装工作和双拥共建工作落实到位的必要保证,是全面履行党管武装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同时也能够在体制机制上更好的支持省军区系统的工作运行、支持国防战备建设。

然后,介绍一下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武警部队“第一政委”职务:在武警部队改革之前,上到武警总部,下到武警各警种部队和内卫总队、武警属地支队,都设有“第一政委”职务,而且这个职务可是实实在在的领导职务,对于武警部队有一定的指挥权,“第一政委”的排名也在政委之前。例如,军改前,公安部部长就担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国家林业局局长担任武警森林指挥部“第一政委”、交通部部长担任武警交通指挥部“第一政委”,省级公安厅厅长、直辖市公安局局长则是担任同级武警内卫总队的“第一政委”,地级市公安局局长担任武警支队“第一政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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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再加上森林、水电、黄金、边防、消防、警卫等警种退出武警现役序列,武警交通部队撤销了独立建制。如此一来,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就无权领导指挥武警部队了,于是无论是武警总部还是各个武警内卫总队都不再设“第一政委”之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