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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近日,长春汽开区法院一起强制执行案件成为了周围街坊四邻热议的话题。

这起纠纷法院其实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并执行完毕,但是当事人宋某始终不认可。

宋某遂占据了该公司一处房屋,而且还私自加盖了一层。

不仅如此,宋某还私自将房屋出租给附近商户,以此获得收益。

但是,这房子是公司的,宋某这么干,对方公司哪能愿意。于是该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宋某从房屋迁出,并支付相关费用。

当然,公司方毫不意外地胜诉了,毕竟占人房子这事到哪也说不通嘛。但对于这份判决,宋某依然不认可,就一直强占着房屋不搬走。

执行过程

不履行判决哪行。该给的机会都给了,该等的时间也都过去了。宋某依旧没有动作,那只能强制执行了!

经过执行法官现场踏查,房屋现有两个使用人,一个是附近商户,另一个是一位被执行人安排在此看房的“老大爷”。

商户租用此房屋是作为仓库使用,为了尽快清空案涉房屋,法官向其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并表示可以帮助他在附近找其他仓库过渡。对于此方案,商户表示认可,并将物品自行搬走。

不过被执行人这面倒是不太好搞定。法官先是将被执行人约到法院,希望他能主动搬离。然而过程是艰难的,讨论是激烈的。不过好在最后被执行人还是承诺会在5月1日前搬走。

可事实上,被执行人自打上次跟法官聊过之后,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实际的动作。

既然软的不成,那只能来硬的。到了交接的日子,法官请来了公证处、吊车,想要一次性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经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宋某权衡再三,同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自行搬离并拆除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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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法律文书,宋某始终拒绝签署。

房子还了,还有钱呢!对于金钱给付的部分,办案法官调查发现宋某在法院作为申请执行人还有两个案件(简言之,别人需要给他钱)。通过关联案件,法官将在另案中应支付给宋某的执行款依法扣划给了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本案的成功执行,充分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专门致电法院,感谢法官雷厉风行的执行工作,帮助他们解决一个老大难问题,为企业下一步经营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