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63期】

近日,汝城法院田庄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人民调解”的优势,成功化解一起老龄人离婚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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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妈(化名)与李大爷(化名)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共同生活,但由于多种因素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直到前些年才登记结婚。两人共同生活期间,有欢乐也有忧伤。随着年岁的增长及多年矛盾的积累,双方关系逐渐恶化,从曾经的相濡以沫到了互相指责、谩骂甚至多次发生冲突的地步。后李大爷一纸诉状将王大妈诉至法院,要求与王大妈离婚,并以王大妈在李大爷病重期间不管不顾为由,要求王大妈给付数万元的医疗费用。

案件办理过程中,双方一讲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要么委屈落泪,要么争执得面红耳赤、浑身发抖。

承办人敏锐地察觉到,双方年岁已高,且各自的身体状况都不好,如处理不当恐造成不良后果。为免去双方的舟车劳顿,充分发动当地基层组织积极参与,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彻底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承办人决定到当事人所在地的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庭审。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向王大妈、李大爷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法律法规讲解,结合法理、情理与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双方逐渐打开心结,不再纠缠于往事。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调解离婚。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和宗旨。下一步,汝城法院将继续通过巡回法庭的模式,以真实案例对基层百姓进行实地普法,积极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编 辑」谭 娟

「一 审」朱美凤

「二 审」朱丽娟

「三 审」张 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