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意见分歧过大时,如何寻求案件办理“最优解”?近日,福清市检察院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件双方当事人是亲戚兼邻居,2023年1月,因土地纠纷,林某与被害人发生争吵进而引发肢体冲突,林某将被害人推倒,用膝盖跪压被害人胸部,造成被害人轻伤一级后果,林某到案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案件移送到福清市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林某是所在工作单位某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又是家中的“顶梁柱”,其被羁押严重影响了公司事务的处理和家庭成员的生活。林某向检察官表示自愿认罪悔罪并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相应损失,并表达了希望能变更强制措施的强烈意愿。但经多方组织调解,被害人坚持明显不合理的赔偿诉求,导致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僵局。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推动案件办理,检察官经走访并释明制度规定、听取双方意见后,犯罪嫌疑人家属依法提存足额的赔偿保证金。福清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对该案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有效破解了因赔偿数额未达成合意而陷入僵局的难题,不仅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保障了被害人获得足额赔偿的权利,较好地平衡了双方的利益,也为后续促成双方和解打下良好基础。

检察官普法

什么是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福清市检察院立足于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而探索的新制度,是指在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故暂时未与被害方达成和解或取得谅解,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且自愿履行赔偿义务,并在公证机构缴存足额的赔偿保证金,以保障被害方的合法权利,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从宽处理的制度。

2023年7月,福清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公安、司法局会签出台《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实施办法》,夯实制度基础,为公证机构办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提供精准指引。

《实施办法》涵盖适用范围、适用条件、提存程序、法律后果等内容。

一方面,横向扩大赔偿保证金适用范围,除常见的故意伤害案件之外,将适用范围扩展至交通肇事等过失类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等轻微刑事案件,实现规模效应。

另一方面,纵向延伸赔偿保证金适用环节,实现该制度在“侦捕诉审”四大环节全流程覆盖,将化解矛盾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实现综合效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提存赔偿保证金的,办案机关可依法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愿赔偿和认罚的表现,作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及是否提请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的考量因素。

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上述情形,准确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评估。该制度的建立,推进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的衔接适用。

为保障保证金的缴存及支取安全,文书模板的设计、专用账户的设立、专人办理机制成为该项制度的三大“硬核”举措。

《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告知书》《提存赔偿保证金通知书》《提取赔偿保证金通知书》等不同阶段的文书模板,确保不同办案机关工作的顺畅衔接和程序流转的有条不紊,特别在审查逮捕仅七天的有限时间内,能够确保完成提存程序,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公证机构有专门的公证员办理提存业务,就达成和未达成和解两种情形,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让被害方提取赔偿保证金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方申请退还赔偿保证金均有据可依。

自该制度施行以来,已适用2案2人,提存保证金合计人民币50万元,制度效能得到释放。

今后,福清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力度,推动该项制度精细化、长效化,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努力在推进轻罪治理体系现代化上取得新突破。

供稿 | 第二检察部 吴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