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的原著,和电视剧有所出入。

原著中几乎所有爱上玫瑰的男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因为他们都对玫瑰念念不忘,最后因为得不到,因为失去,变得面目全非,失去了生命力,失去了对生活的兴趣。

无论是抛妻弃子的周士辉,还是听到玫瑰改嫁暴毙的方协文,更是错过玫瑰两次的庄国栋最后也是毫无生机,人生只剩下等死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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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国栋和玫瑰“旧情复燃”

在原著中,十年过去了,庄国栋和当初的妻子离婚了。

这十年他从未回国过,因为他不敢面对玫瑰,他不敢旧地重游,因为他从未忘记过玫瑰。

庄国栋离婚后在牛津图书馆上班,和罗震中是同事也是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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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震中是罗德士爵士的小儿子,也是唯一的儿子,59岁的他准备再婚了,妻子是美丽的玫瑰。

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回去帮自己的忙,打理家族事业。

而罗震中是不想回去的,但是他的两个姐姐有危机感,但心父亲娶了新的妻子将来生下孩子家产被分走,于是让弟弟回国。

而这次罗震中回国带上了好友庄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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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飞机上庄国栋突然对罗震中说自己想去找玫瑰,哪怕她已经结婚了,哪怕她已经成为了母亲,他也要找她。

当他离香港越近,他想见玫瑰的心越强烈。

于是他在报社发了广告,希望玫瑰能够看到,能够和他再续前缘。

可惜这一次玫瑰用信回绝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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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国栋很伤心,他准备重新做人,放下玫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而这个时候他的好友罗震中这次回家遇到了“今生挚爱”,但是悲哀的是这个女人是他的继母。

面对如此落差打击,罗震中没有办法在国内待下去了,他要回到欧洲。

甚至在临行前,他都是被好友庄国栋抬着上飞机的,哪怕这么多年过去了,玫瑰对男人的杀伤力依旧如此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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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时候的庄国栋并不知道自己让自己好友变成如此颓废模样的女子就是他念念不忘的玫瑰。

回到欧洲后,罗震中很颓废,他滥交女友麻痹自己,而庄国栋和他的精神面貌截然不同。

原著中写道:

事后庄国栋轰轰烈烈的做起事来,而我,我发觉自己渐渐向浪子这条路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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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庄国栋是真的准备投身事业,好好生活了,而且他还交了一个女朋友,两人也准备结婚。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庄国栋在欧洲见到了来度蜜月旅行的玫瑰。

原著中写道:

玫瑰正与小姊姊说话,听到有客人来便回过头,庄的手尚在爹手中,远远看见玫瑰,便呆住了,他的脸变了一种奇怪的青色,丝毫不觉自己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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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两人的重逢,都是非常惊讶的。

而庄国栋更是这个时候毫不留情的和女友分手,说自己一直以来爱的是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玫瑰。

面对好友的举动,罗震中非常震惊,他说:“你不是改头换面,要做个新人吗?”
“我错了,她仍然控制我的灵魂。”庄简单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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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后,哪怕庄国栋知道玫瑰已经嫁作他人妇了,他依旧还要抛弃女友追求玫瑰,他说玫瑰控制了自己的灵魂。

原来当他见到玫瑰的那一刻,那些放下和重新做人都成为了笑话,终究是得不到的骚动在作祟。

后来罗德士因为国内生意要提前回国,留下玫瑰在欧洲,他让儿子罗震中照顾好继母。

而玫瑰却在罗德士离开后,竟然和庄国栋旧情复燃了。

之所以旧情复燃,是因为庄国栋对玫瑰发起了猛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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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写道:

庄国栋真疯了,他的行为,与一个十多岁热恋中的孩子没有分别,他开始重新追求玫瑰,他辞去业务,日夜在我们家外徘徊、敲门。
雪融光了,花园里各色花卉开放,庄国栋英俊地、憔悴地、苦笑着,毫无怨言,一次又一次,要求让他进屋子来见玫瑰,他双眼燃烧着炽热的恋火,低声下气地恳求。
大姊心早就为他溶成一堆,如果他追的是大姊,大姊早就背夫弃子,收拾包袱与他私奔。

庄国栋如此追求玫瑰,他甚至辞去了工作,每日只求玫瑰见他一面,任由玫瑰如何赶走他都坚持不懈。

这样的动情,就连罗震中的大姐都动容了,恨不得自己和他私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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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玫瑰终究是在庄国栋的追求中渐渐沦陷了,她开始和庄国栋约会,一点也不忌惮罗家人的眼光。

她甚至光明正大的戴上庄国栋送给她的手镯,丝毫不顾自己的名声,也不考虑国内罗德士的感受。

其实玫瑰和庄国栋的约会早已传到了罗德士的耳中,只是他身为长辈,不好和庄国栋这个小辈争风吃醋,只好让自己儿子在期间周旋。

但是很显然罗震中失败了,因为玫瑰接受了庄国栋,庄国栋眼看着要成功了,这个时候国内传来了罗德士病危的消息,改变了庄国栋和玫瑰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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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国栋输给了罗士德的“假死设计”

我接过,上面写着:罗爵士病重,请即返。署名的是咱们的家庭医生。

回去的时候罗家的儿女给玫瑰也买了一张机票,不管如何,玫瑰也是他的妻子。

罗家的儿女都回去了,玫瑰也回去,而庄国栋也跟着一起回来了。

而在罗家却发生了这样的一个非常戏剧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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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写道:

车子到了家门,我跳下车来,但是玫瑰比我更快,她急步奔过花圃,在草地上摔了一跤,我过去扶她,她身上的一套浅紫色西服跌得满是泥斑,也不顾那么多,抢先奔进大门。

玫瑰不顾衣服脏了不顾医生的阻挠也要见罗德士最后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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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庆爵士夫人成了野玫瑰,她扬起浓眉,黑漆漆大眼睛闪闪生光,“你走开,他是我丈夫,有什么事我来负责。”

甚至不顾体面大声斥责也要见罗德士,为什么玫瑰回国后变成这样了?

她如此担忧罗德士,如此在乎他,可是明明她之前还在国外和庄国栋不顾脸面的约会?

为什么,对此原著中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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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一家人一涌而上,把张医生吓得退后三步。
玫瑰的手才碰到房门,忽然掩面而泣。
我们都静下来。
玫瑰哽咽,“我怕,我怕我没有赎罪的机会了。”
忽然之间,我们身后扬起一阵豪迈的笑声——“哈哈哈哈,好,好。”
我们转过头,一见之下,如雷殛般呆在那里,作不得声。
这不是爹爹?
法兰绒西装,贝壳粉红的衬衫,容光焕发,精神奕奕,我们个个如呆鹅似站在他面前,作不得声。
玫瑰脸上的泪珠还没有干,她颤声道:“德庆。”
爹爹张开了手臂,把她搂在怀里。
玫瑰揽住他的腰,闭着眼睛,一言不发,只是流泪,也顾不得有这么多人看着,她将脸紧紧靠在爹胸前,爹用手摸着她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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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在罗德士生命最后一刻选择了罗德士,很显然这是罗德士的设计。

他假死骗玫瑰回国,就是为了让玫瑰在自己和庄国栋之间做一个选择。

很显然他胜利了,而庄国栋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早已离开了现场。

为什么玫瑰会在最后关头选择罗德士?

事后,玫瑰对罗震中说过这样的一番话:

“真糊涂,竟犹疑了那么久。”
没头没尾,但是我留神地听下去。
“直到知道德庆说他病了,我蓦然发觉,我生命中不能缺少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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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对庄说,我将永远是罗家的人,以前是以前,过去是过去。”
做得太对了,玫瑰。
“可是……”她柔情似水地说:“那些美丽的日子啊,我与他度过,刻骨铭心的思念,十年如一日,我悄悄伤神,现在想起来,只觉如一本爱情小说的情节一般,遥远而美丽,却与我本人无关。
但因这个人,又明明转变了我半生的命运,如今我只知道,我爱的是罗德庆,这是他,不是别人,他不能失去我,我也不能失去他,我们将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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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自己在最后关头才醒悟,发现自己爱的是罗德士,是真爱吗?

其实也不见得,可能更多的是愧疚,因为回国后她才醒悟自己是罗太太,而不是玫瑰。

在生死一刻她才想起人伦道德,想起自己还有一个丈夫。

至于庄国栋,她说那段过去就好像是一本小说情节,一场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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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绝情的抛弃了庄国栋,她完美的表现了痴情妻子的形象,在丈夫面前挽回了自己的形象,甚至在罗家人面前也为自己站稳了脚跟。

因为她选择了罗德士,罗德士成为了最后的赢家,而她虽然中间有过插曲,但是她如今此后余生都是尊贵的罗太太。

看到这里我不得不说玫瑰太精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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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国栋留下“绝笔信”,等死

庄国栋离开后,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离开,只有罗震中惦记着他。

玫瑰在选择罗德士爵士后,她从未询问过任何关于庄国栋的消息。

要知道庄国栋是跟着她回来了,庄国栋为了追求她抛弃了一切,工作名声地位。

而玫瑰却无情的抛弃了他,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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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呢?”我问。
“我不知道。”
“你不问他?”我着急。
“我怎么问他呢?”玫瑰诧异地说:“他既与我无关,我何必还关注他的喜怒哀乐。”
玫瑰说:“庄是一定痛苦的,而我的安慰一定是虚伪的,干吗要多此一举?”
我呆住了,只有至情至性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为父亲庆幸获得这样的好妻子,但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可怜的老庄……
“他现在何处呢?”我急如热锅上的蚂蚁。
但玫瑰可不理那么多,她笑吟吟的,毫无心事般,跟着老爹到百慕达晒太阳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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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毫不关心庄国栋,这个时候的庄国栋在她眼中不过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中年男人,这样的男人给不了她热闹喧嚣的上流社会的生活。

在她眼中失去了一切的庄国栋和很多追求她的普通男人一样,毫不起眼,不值一提。

而这个时候的庄国栋却消失了,就连他的好友罗震中都找不到他的踪迹。

而唯一还惦记他安危的人也只有罗震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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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所有人都过着幸福的日子,只有罗震中心中对庄国栋有着愧疚,因为那个赢了庄国栋的男人是他的父亲。

虽然他希望自己的父亲赢,但是他也不希望朋友受到伤害,而玫瑰的绝情更让庄国栋绝望。

很久很久之后,罗震中才收到庄国栋寄过来的一封信,是从印尼泗水寄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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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说:“震中,如果世上尚有人记挂我,那应该是你,你以为我已杀身成仁了吧。
而事实并不如此,添张恐怕是我们之间,唯一大智大勇的人。
我现住泗水,每日在街上游荡,替水手们做导游,又为外国通讯社做些散工,以图温饱。偶尔想起你,震中,真是感慨万千。
我一生失去玫瑰两次,也属福气,自此以后,我看不出发愤图强有什么好处,为了我所爱的女人,我再不能做一个正常的人。
但是你放心,我会活至老死,他们说,当你走下坡时候,速度是快的,我已四十二岁,快了。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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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看似报平安,实际上是一封绝笔信

第一:信中提到了一个人,叫添张,这个人也是个香港富家公子哥,他自杀了,是情杀,因为那个女孩不喜欢他,于是他不想活了。

而庄国栋却觉得添张是真正大智大勇的人,甚至在当初庄国栋听说这件事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觉得这是命中注定。

第二:庄国栋已经离开了欧洲,来到了印尼泗水,因为他为了玫瑰已经放弃了事业,搞臭了自己的名声,他现在一无所有。

他现在再也不是从前体面的庄国栋了,他现在的生活只是能够维持温饱。

第三:他表面上说自己会活到老死,实际上他早已经死去了,当他再一次失去玫瑰的时候,他无法承认这样的重击,他在等死,并且认为这样的日子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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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是何其的绝望和可悲。

活着如同行尸走肉,活着却在等死,这是一封绝笔信,一封让好友安心的口是心非的信罢了。

而更加悲哀的是,他的爱人现在已经全然忘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