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浙江临邦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因伪造工程资料,被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29日,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太龙公路扩容提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第SJSG02标进行内业质保资料检查时,发现浙江临邦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DY2K16+115.5—145.5段素混凝土桩《软土地基处置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中关键项目混凝土强度、桩长及一般项目桩距、桩径、单桩承载力等数据均与《自检现场检测记录表》、《素砼桩施工记录》及《刚性桩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的数据不相符,并对资料中本该由现场监理及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意见和日期进行了预先代签。经调查,浙江临邦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伪造工程资料。

浙江临邦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违反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构成了伪造工程资料的违规行为。依据上述法条,浙江临邦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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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