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一起民事案件:老父亲去世准备下葬,却发现早就购买好的墓地竟然早就被儿子儿媳给卖了,老母亲事后悲愤交加,无奈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法院,最终获赔1700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家住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的张奶奶和王爷爷结婚数十年,育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三个孩子也慢慢的长大,随后也纷纷的组建了自己的家庭。

转眼之间,曾经年轻的两口子,也变成了老头子老太太,两人相依相伴,日子虽然平静,但是也幸福美满。

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王爷爷和张奶奶也开始为自己的身后事考虑,老两口合计了一下,准备提前买一个墓地

2011年,经过多分打听之后,老两口相中了老宅附近的某生态陵园。王爷爷出钱为自己与老伴张奶奶购买了一座双穴墓地,陵园记账簿、收据等信息,全部都填写的是王爷爷的信息资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后,老两口担心自己年纪大了,会将这些原件弄丢,就将购买墓地收据原件放在儿子小王家保存。

2023年1月1日,王爷爷去世了,张奶奶准备将王爷爷安葬时,却发现老两口的墓地竟然被转卖了。经过查询后,生态陵园管理所告诉王奶奶,早在2016年,她的儿子小王、儿媳小李拿着购买墓地的收据原件,到生态陵园管理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因为这事,张奶奶很生气。然而更生气的是,小王和小李在事情被发现之后,没有处理王老汉的安葬事宜,更没有重新购买墓地,张奶奶只能四处打听,另外找了一处墓园,最后才将王爷爷安葬了。

王爷爷虽然下葬了,但是张奶奶却落下了心病。一想到王爷爷没能安葬在自己选的墓地里,张奶奶就心里难受,一直心神不宁。最后,张奶奶将儿子小王和儿媳小李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赔偿墓地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了此案,经调查,墓地确为王爷爷购买,小王、小李的转卖不仅有违道德,更有违法律,应当赔偿损失7000元。此外,墓地作为一种特定物,它的选址承载着特殊情感,使用也具有特殊性,具有特定的人格象征意义,构成精神伤害,赔偿10000元。两者合计,共赔偿17000元。

此事于近日被媒体进行了报道,引发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小王、小李怎么敢倒卖父亲的墓地呢?百善孝为先,孝顺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道德层面来讲,父母的墓地,是有忌讳的,子女应该尊重和孝敬。从法律层面来讲,不是你出钱买的,你凭什么去卖?就算是退一万步来讲,一块墓地在当地能值多少钱?真的就差这几千块钱吗?一个人糊涂也就罢了,关键这事儿是小两口一起干的,这是根子坏了呀。

其次,小王、小李触犯的是什么法律?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倒卖墓地7000元赔款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精神赔偿10000元的依据。

最后,都说孩子是父母身上掉下的骨肉。父母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同样的,孩子也有孝敬和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父母给予孩子的爱,是这世界上最无私和最伟大的,而子女回馈给的爱不及一半,但是父母还是默默的一直付出。

养儿方知父母恩,懂时已是中年人。但是,知道的时候,父母还有多少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