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刘磊

6月17日上午9时许,湖北高警总队江岸大队在沪武高速青龙收费站执勤,一辆白色面包车驶出高速公路,进入收费站通道,民警上前检查,发现驾车男子神情紧张,不敢直视民警。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检查发现,其出示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已不具备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查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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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现场

这名男子姓蔡。他承认,自己曾经吸毒,因此被注销了驾驶证,目前正在接受社区戒毒。当天早晨,他带着亲友从新洲区前往武汉园博园。

民警告诫蔡某拿出勇气和毅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坚持接受社区矫正,争取戒断毒瘾,早日恢复正常生活。在未重新取得驾驶证之前,不得驾车上路行驶。民警还提醒蔡某的亲友,监督、帮助蔡某戒毒,避免复吸。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蔡某做出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介绍,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将被注销驾驶证。在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或者解除了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没有满3年的,不得申领驾驶证。民警提醒戒毒人员,在未重新取得驾驶证之前,不得驾车上路行驶。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