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河北网站发布了沧县消防救援大队于6月12日作出的“沧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沧州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未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导致电气线路故障引燃线路外皮等可燃物引发火灾,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十条之规定。

沧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条和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2000元

据了解,沧州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注册地位于沧州市沧县姚官屯乡东花园村104国道西侧。经营范围包括:一汽大众大众品牌汽车销售及配件销售;汽车装饰及装具销售;二手车经销;汽车租赁;一类机动车维修;代理机动车辆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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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