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因涉环境违法行为,安徽省庐江县金斧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万元。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号为皖合环罚〔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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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26日对安徽省庐江县金斧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打磨车间中的封边机正在作业,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未开启。

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决定对安徽省庐江县金斧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