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0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
发布了一则公示
详情如下: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22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鲁环督改办〔2022〕8号)《菏泽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菏办发〔2022〕12号)要求,我局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二十二项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导工作。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已经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实地复核验收。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菏泽市鄄城县濮水湿地公园项目以河道疏浚和防洪标准提升为名建设景观设施,违规占用耕地545.6亩,开挖水域面积207亩”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对于河道整治以及人造景观工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已经形成建设用地事实的,在依法依规查处到位的基础上,通过拆除复耕及完善用地手续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确保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按照整改要求,鄄城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查处情况
1、2020年11月19日,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对古泉街道办事处、陈王街道办事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鄄综执行处决字〔2020〕第TD001号、鄄综执行处决字〔2020〕第TD002号)。
2、2020年11月22日,中共鄄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给予古泉街道、陈王街道有关责任人党纪处分。
3、2021年6月24日,古泉街道办事处缴纳了罚款135000.00元;陈王街道办事处缴纳了罚款10744853.00元。
(二)整改情况
1、土地手续办理情况:2020年11月28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陈王街道孙庄村、信义村78.027亩农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号:鲁政土字R〔2020〕100号;2021年3月17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陈王街道信义村15.683亩农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号:鲁政土字〔2021〕156号;2023年10月12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陈王街道孙庄村、信义村,古泉街道宋庄村土地451.89亩(含水域面积207亩)农用地征收为建设用地,批准文号:鲁政土字R〔2023〕73号。
2、供地手续情况:2023年12月26日,鄄城县人民政府对濮水公园项目作出供地批复,共计耕地545.6亩用于鄄城县濮水公园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批复文号:鄄政复〔2023〕109号、鄄政复〔2023〕110号。
鄄城县已完成201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鲁政土字〔2010〕1676号)、2020年第二十三批次建设用地(鲁政土字R〔2020〕100号)、2023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鲁政土字R〔2023〕73号)的土地划拨工作,划拨决定书编号:鄄自然资规划字〔2024〕009号、鄄自然资规划字〔2021〕031号、鄄自然资规划字〔2024〕001-008号,另鄄政复〔2023〕110号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文件无需出具划拨决定书,同时于2024年3月21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鲁(2024)鄄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175号;鲁(2024)鄄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174号;鲁(2024)鄄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177号;鲁(2024)鄄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185号;鲁(2024)鄄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173号;鲁(2024)鄄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176号;鲁(2024)鄄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178号,目前已完成供地工作,共计耕地545.6亩。
四、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整改要求,鄄城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整改完成。2024年2月21日,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业务会审,进行了自我验收。该项任务经我局自我验收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2024年5月27日-28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派员到鄄城县实地复核验收。鄄城县濮水湿地公园项目已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达到了消除违法用地状态的整改目标,符合销号要求。2024年5月31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销号验收通过意见。
对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反映(信函以达到日邮戳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3日(10个工作日)
通讯方式: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系电话:0531- 51791359;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4号;邮编:250014;电子邮箱:tzfj@shandong.cn。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31-5389625;通讯地址:菏泽市中华路659号;邮编:274000;电子邮箱:sangshengjun@hz.shandong.cn。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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