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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交警,有一辆车牌号为苏AD**2M宝马轿车在柏叶路、水云路一带附近‘飙车炸街’,请你们立即组织人员前往查处!”6月12日下午,临海交警大队接到上级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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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指令后,该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快速锁定嫌疑车辆行驶轨迹。15时50分许,在临海市柏叶路与水云路交叉口附近某宾馆前成功将涉事车辆查获,该车排气管存在明显改装,踩动油门时会发出巨大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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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车辆驾驶员钱某陈述,这辆车是从南京朋友那儿购买来的,买车之前,车辆就已被改装过,光改装费就花了四、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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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这辆车排气管改装,上路被交警查到承担严厉处罚的风险,但钱某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平时大多生活在南京,在老家临海的时间不多,就没有将车恢复原状,此次回家想趁机呼朋唤友开车去“兜风”,没曾想,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经查,该车不但涉嫌非法改装,而且还未购买车险。幸好,交警及时出手,将这颗“定时炸弹”消灭在“萌芽状态”。

事后,交警部门依法对钱某作出相应处罚,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 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 ,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炸街”、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

道路不是赛车场

飙车炸街”之风不可长

请广大群众

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行为

同时号召广大市民

参与到打击“飙车炸街”

集中整治行动中来

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81895278)

供稿:临海交警

监制:张金永

审核:杨栋栋

编辑:杨 斌 王剑鸿

邮箱:tzjjfb@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