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通化县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困难群众提升生活品质和福祉水平。通化县民政局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入户核查工作,杜绝“关系保”“人情保”“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确保低保救助对象的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自查整改,自觉清退。民政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基层干部本人及共同生活的亲属享受低保的一律予以清退;对未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符合低保条件享受低保的要建立备案登记。

二是核查登记,准确备案。民政部门对上报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复查近亲属仍享受低保的情况,由干部本人以家庭为单位真实、准确填报备案登记表。

三是抽查验收,严厉追责。对存在侥幸心理未备案登记仍然享受低保的基层干部及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对象,除将全额追回已领取的低保资金外,对情节严重的将交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来源:通化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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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20 14:45:19 所属分类: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