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海战后,北洋水师上下不少人提到了海战中炮弹特别是榴弹(当时也常称之为开花弹、爆破弹等)不足的问题。像帮办“镇远”管带的美国人马吉芬就在回忆录里提到在海战最后阶段,“镇远”的主炮只剩下25发穿甲弹,爆破弹已经全部用尽,而“定远”的情况也是类似。由于没有爆破弹,无法对敌舰造成多少伤害。

黄海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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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水师官兵会这么说,是因为19世纪后期,各国海军在海战中使用的炮弹主要有榴弹、穿甲弹两种。

榴弹的特点是炮弹的弹头有引信,弹壁薄,弹体内装药量较大,战斗中榴弹接触到目标时,引信工作引爆炸药。因此榴弹难以击穿军舰的装甲,不过爆炸产生的威力较大,主要用于破坏敌舰无防护的部位,或者是杀伤暴露在甲板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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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穿甲弹的弹头没有引信,比较尖锐,弹壁也厚,利于穿透装甲,不过相应弹体内装药空间较小,因此爆炸时的威力也相应弱一些。更糟糕的是,在研发出可靠的弹底引信之前,早期的穿甲弹没有引信引爆炸药,全靠惯性原理让炸药自燃爆炸,非常不可靠,特别是击中非铁甲舰时,很可能不会爆炸,而是穿透敌舰舰体掉入海中。

因此这两种炮弹中,穿甲弹适合对付铁甲舰、装甲巡洋舰等有厚重装甲保护的军舰,而榴弹则适合对付防护力较差的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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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甲午战争时,日本海军的铁甲舰都已经老旧不堪,新服役的主力舰除了装甲巡洋舰“千代田”有水线装甲带之外,其他如“吉野”、“秋津洲”、“浪速”、“高千穗”、“松岛”、“严岛”、“桥立”等等,都是防护巡洋舰,只有水平装甲甲板。

在这种情况下,北洋水师的穿甲弹大多无用武之地,击中目标也难以造成太大的破坏。而榴弹尽管很难击中有装甲甲板保护的轮机舱、弹药库等重要部位,但是起码可以对日渐无防护的部位造成较大破坏,所以也难怪马吉芬他们会强调缺少榴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