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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份,陈先生与黄女士经媒人介绍认识。在父母的张罗下,二人很快于2月份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夫妻。如此仓促的相识、登记,二人的感情基础并不牢固,生活的零碎琐事也引发了无休止的争吵冷战。2024年5月份,陈先生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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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黄女士简单的一句话,却给法官出了个难题。

离婚纠纷与婚约彩礼纠纷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仅处理离婚纠纷,有可能因彩礼问题衍生另一纠纷。

为避免案生案,经办法官吴劲榕决定将离婚纠纷与彩礼问题进行“捆绑”调解,先通过电话联系黄女士,摸清其彩礼退还的意愿和金额,再与陈先生沟通,就彩礼问题进行释法析理。在双方主张金额相近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最后黄女士同意按陈先生提出的要求,退还彩礼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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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签字当天,陈先生、黄女士先在调解书上签字,自愿解除婚姻。在吴劲榕法官的见证下,黄女士当场退还彩礼17万元。陈先生向黄女士出具收据,并写明与黄女士之间的彩礼纠纷已结,该案得以彻底解决。

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文的规定》正式施行,规定约定了彩礼的范围、返还的条件和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的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的数额、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吴劲榕法官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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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吴劲榕 周磊

编辑 / 郑静沂

本文由仙游法院原创,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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