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某小区2000多名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服务与其解约,但居民被预收的500万元却迟迟不能要回。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开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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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容易 想要退款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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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洪山区某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因和住户纠纷不断遭遇解聘,后被社区居委会告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其退还预收款。

2021年3月,东湖高新区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向居委会返还各项费用共计580余万元,但物业公司却迟迟未退还款项,居委会遂于同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双方在执行法官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执行金额降至500万元,物业公司于11月前支付250万元,剩余金额自2022年1月起每月支付5万元直至剩余款项付清为止。

2023年5月,因物业公司多次逾期,申请人向东湖高新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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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寻不着 执行过程遇阻碍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海燕迅依法查封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向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送达传票,但黄某未到庭。

2023年11月,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某与申请人一同来到法院尝试进行调解,但双方在剩余执行金额的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李海燕法官要求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必须在2023年12月前亲自到法院接受调查,并提交之前未到庭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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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自称是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的张某来到法院接受调查,他解释说,由于黄某在外地住院接受治疗,因此无法到庭,也无法按照申请人的支付方案进行付款。

面对以上情况,李海燕法官依法向被张某送达《预处罚通知书》并向其告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经本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你公司的上述情况,限定你公司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罚款、对公司相关人员采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后因物业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在2024年2月被依法裁定为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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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藤摸瓜 强制搜查终履行

几个月后,案件出现了新的转机。

申请人向李法官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虽然找不到黄某,但物业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曾明确表示过,物业的收款码绑定的是张某个人的银行卡,并且公司每年的正常经营收入约为700万。

公司的流水,收款却绑定的个人账户?

听到这个消息,李法官立刻察觉到了其中的蹊跷,于是决定对被执行人的财务室进行搜查,以进一步揭开事情的真相。

一大早,执行法官和干警们就驱车前往洪山区某小区。

抵达后,干警们迅速行动起来,拉起警戒线,将财务室与外界隔离开来。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被这突如其来的行动吓得不知所措,只能在财务室被动等待。

财务室内,干警们仔细搜查了每一个角落,将账簿、台账等财务资料一一打包封存,并贴上了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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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的财务资料,你们怎么能随便查封呢?”财务负责人张某急了,试图阻止干警们的行动。

“张某,因你公司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我们现在依法对你们的财务室进行搜查和查封,请你配合。”李海燕解释道。

张某终于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态度开始软化,不再阻挠执行干警的行动,在李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张某同意到法院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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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室内,经过一番协商和讨论,双方最终达成了新的和解协议,物业公司承诺剩余230余万元将分两期支付完毕,如公司未按协议履行,申请人将申请法院对被查扣的财务账簿进行审计。

目前,第一笔和解协议的案款已于6月13日到账。

下一步,东湖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深化“一性两化”建设,以“荆楚雷霆2024武汉行动”为抓手,以党纪学习教育要求为指引,在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继续加大对涉民生类案件的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来源:执行局

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