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是我从垃圾箱里捡的,不是我偷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在吉水警方的审讯面前开始百般狡辩,还编造起了谎言。正所谓,一个谎言总需要更多的谎言来掩盖,谎言本身就是漏洞。

嫌疑人胡某掩盖犯罪事实的“小算盘”不但被打翻,连用来作案的电动车也被吉水警方发现是被盗的,真是拔出萝卜带出泥!

案情回顾

事情还得从今年5月10日晚说起,被害人王某因疏忽大意离开轿车时忘记关窗,车内钱包现金3000余元及身份证、护照等被盗。

接警后,刑警大队、“情指行”研判预警中心民警多次勘查现场,通过视频监控只能模糊地看到被盗车辆后半部分。民警仔细查阅监控,敏锐地发现有限的监控画面中,仅能看到被盗车辆旁边有一双腿一晃而过,停留时间很短暂。

民警不放弃任何线索,一步一步开展排查,慢慢确定了嫌疑人的穿着特征和交通工具,经分析研判,确定嫌疑人为有多次盗窃前科的吉水籍男子胡某。经侦查发现,胡某非常狡猾,选择深夜作案,作案时佩戴头盔和口罩,作案后又消失地无影无踪,难以抓捕。

5月21日下午,民警在办案路上偶遇胡某,其骑电动车东张西望、走走停停,疑似在为夜间盗窃做准备。民警立即联合实施抓捕,并将其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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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抓拍到的嫌疑人画面)

到案后,胡某拒不供述,作出一副拒不认罪的架势。但是,民警转换思路,在其电动车后备箱中找到被害人的身份证、护照等证件。证件是我从垃圾箱里捡的,不是我偷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开始百般狡辩。

其实,民警早就预料到了胡某的狡辩,因为胡某之前多次狡辩还是被逮捕。这些可难不倒火眼金睛的民警,民警从被盗证件、现金等多方证据入手已经形成证据链条,完全锁定了胡某。

民警在检查电动车时发现了疑点,胡某是2024年3月27日刑满释放的,没有合法收入,家人也没有给予接济,他哪里来的钱买电动车呢?经排查发现,该辆电动车是我县居民曾某的,于2023年8月份已经报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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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盗窃的电动车及证件)

“证件是从垃圾箱捡的...”此时,胡某还沉迷在狡辩证件、现金的案件,企图蒙混过关。殊不知,民警并没有被他的伎俩所迷惑,而是结合法理情理事理开展了深入的思想工作。经劝导,嫌疑人胡某才开始供述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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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被抓获照片)

目前,经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我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执行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吉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