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宁建市监处罚﹝2024﹞100号处罚决定书,信用江苏官网载明:南京韩辰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0)行为及其从属。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处罚款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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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信用江苏

违法事实:2023年9月,当事人在抖音平台注册名为“南京韩辰美容医院”的账号,委托武汉柏奥众星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星传媒”)在该账号进行直播营销,委托期限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直播服务费用为9000元。众星传媒与当事人共同商议直播文案,向当事人提供技术支持、直播设备和直播方案,帮助当事人布置直播现场,由当事人的员工在其住所处办公室内进行直播,众星传媒公司全程参与直播并在线上进行远程指导。直播内容一般是介绍当事人经营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进行直播的员工为兼职,但当事人不向相关员工额外支付直播费用。 2023年12月6日,本局收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定管辖通知书,要求本局承办关于南京韩辰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举报信,该信中指出当事人涉嫌在抖音平台发布违法广告,要求查处,并提供了截图和视频证据。举报人提供的截图显示,直播间在线人数18人;提供的视频为介绍当事人“半岛黄金微针”医疗美容服务的直播录像。经当事人确认,上述视频为2023年9月至10月期间,其抖音账号某一场直播的录像,视频中的主播为当事人的员工。 另查明,2023年7月6日,当事人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包含以下内容:南京韩辰美容医院;诊疗科目:外科:整形外科专业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牙科;电话:025-83556888;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96号;本网络广告无链接、无跳转。拟发布媒体类别:网络。当事人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与直播页面不一致。 2023年上半年,当事人在抖音商城开设店铺“南京韩辰美容医院”销售团购商品。 2023年9月12日,当事人在上述店铺上架商品“半岛黄金微针+舒缓护理【南京】”,销售价格为1280元。当事人称其与抖音平台达成一致意愿,为达到吸引顾客的效果,抖音平台于2023年11月左右将上述商品的销售数量提高。 2023年12月13日,执法人员查看了当事人的抖音店铺,页面显示“半岛黄金微针+舒缓护理【南京】”已售200+。当事人称,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2月13日,上述商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为40至50。 2023年4月,当事人与南京焕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焕美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以支付26.8万元服务费用的方式,取得1台以色列飞顿牌射频治疗仪(型号/规格:ACCENT PRO)的所有权。上述射频治疗仪为三类医疗器械,当事人在采购该医疗器械时,查验了焕美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未查验该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称,采购时要求焕美公司提供涉案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及入关材料,但是焕美公司一直没有提供。

南京韩辰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1日,法定代表人方建阳,住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96号。该公司曾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2021年6月29日被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5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卫医罚﹝2021﹞0039号。(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