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应该知道《希波克拉底誓词》,这是西方医生传统上行医前宣誓的誓词。

中国也有类似的东西,叫《中国医学生誓言》,是目前唯一由官方颁布实施的针对医学生的习医行为规范,通常在医学生入学典礼或毕业典礼等重要场合宣读。这种仪式性宣读的目的是让医学生郑重承诺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并在其职业生涯的开端和结束时,提醒他们牢记医学生的使命和誓言。

某医学院学生宣誓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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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学院学生宣誓现场

这份《中国医学生誓言》篇幅不算长,我就直接贴过来了。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当我步入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谨庄严宣誓:
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
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俞莉发现其科室的患儿病情危重,疑似脑出血,遂留下来紧急处理,手术很成功。

患者优先,救死扶伤,她捍卫了她的誓言,是一名优秀的医生。

也有网友说,“无规则不成方圆,作为老师在被安排授课的情况下也要对学生负责,在学校现有规章制度下作出处罚也是合乎法理。”

没错,学校的确是针对造成授课延误制定了相应的规章。

《关于2023学年春季儿科教师上课迟到事件的查处通报》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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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学年春季儿科教师上课迟到事件的查处通报》节选

《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事故(差错)审定及处理办法》:“因上课不守时(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如因特殊情况发生教学事故(差错),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南方医科大学的领导还认为,这已经经过酌情处理,是目前可以做到的最低处分。

问题在于,迟到、早退、中途离场很明显是指个人的主动行为,不然得话地震的时候能不能离开?当然你可以说地震是不可抗力,但若遇到了类似这种涉及人命关天且医德的临时紧急事件,属不属于另一种形式的不可抗力?哪怕不能归类于不可抗力,那迟到是否是俞医生的主观意愿导致的呢?

事实上,几乎全部的大学“教学管理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都有规定不可抗力的内容,目前没看到南方医科大学的文件,但别的学校我找了几份,相信应该大同小异。

《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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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
《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23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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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23 年修订)
《上海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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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可以看到,以上学校的办法都有针对“不可抗力”或者“非主观意愿”而导致的教学事故,都有免责的规定。部分学校甚至还对造成教学事故后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措施以减少影响或损失的,也能予以减轻或免于处理。

为何南方医科大学就没考虑到这些呢?

不考虑具体的现实环境和条件,而是机械地套用既有的理论或规定,这是一种典型的教条主义

#南方医科大学回应教师救人受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