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黑龙江省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后,经高校核实确认,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6月26日17时前,

我省高考生可申请复核高考成绩

20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我省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左右发布。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于6月27日10时前,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向报名所在市(地)、县(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并填写《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

《申请表》须经班主任或相关科目任课教师审核签名并经 所在中学或学习学校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6日17:00 前上报报名所在市(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市(地)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传下达”功能于6月27日上午10:00前报省招生考试院,由高考评卷工作办公室进行复核,手续不齐全的,不接受其复核申请。

考生可以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再选科目等级赋分转换是否准确,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复核申请应当写明考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以及申请复核的科目;如考生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还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并出具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省招生考试院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的高考成绩复核申请。

高考评卷工作办公室对考生申请事项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论于6月28日上午 11:00 前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传下达”功能反馈到市(地)招生考试机构,由市(地)、县(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及时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须在接到复核通知当日内向市(地)、县(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市(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第一时间通过上述方式报送省招生考试院,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复审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周雪莉

编辑:马云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