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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婺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主要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简称“五大曝光”)。

01

突出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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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风险运输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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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事故多发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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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典型事故案例

5月27日00时24分许,康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至婺源县东溪路路段时,与王某驾驶停放的小型轿车及周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对驾驶人康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7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后经抽取康某的血样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为196.01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结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