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瑞恩幼儿园因使用不合格应急照明灯、防火门且逾期未改,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湘潭市雨湖区九华经济开发区步步高大道16号的九华瑞恩幼儿园存在使用无标称生产者生产的钢制防火门、质量不合格的应急照明灯等两项消防安全隐患。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第7.2条规定判定钢制防火门、应急照明灯皆为不合格消防产品。执法人员现场向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整改隐患。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到期复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仍未改正,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充分调查取证后,针对幼儿园违法行为,大队依法给予该场所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幼儿园所有不合格消防产品皆已经更换成正规合格产品,消防隐患整改完毕。在大队执法人员充分说明使用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后,该幼儿园负责人表示今后会多学习辨别消防产品的相关知识,购买、使用符合规定的正规消防产品。(蒋迎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