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山东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588件,审结4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3304件,审结315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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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张传毅介绍,目前,山东全省三级法院普遍确定审理涉外商事案件的专门机构或专门合议庭,实现涉外商事案件归口审理,将诉讼专业化与便利化有机结合。省法院连续第3年举办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的对话交流。开展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专题调研,调研形成了平安海洋建设问题专项报告,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加强府院联动,协同省商务厅开展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

山东法院发挥对仲裁的监督和支持作用,秉持有利于仲裁协议有效和尊重仲裁一裁终局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721件,审结695件,作出否定性评价案件43件,占比6%,有力地维护了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仲裁裁决的终局性效力。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协助案件办理质效,省法院研究构建了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专业负责、全面覆盖三级法院的专办员队伍。省法院印发关于办理请求外国及台港澳司法机构送达文书案件的工作指引,规范全省案件办理流程。2023年,省法院办结国际司法协助案件192件,区际司法协助案件364件,限制出境交控案件228件。顺利完成国际司法协助改革试点,由省法院直接向德国等6国发出26件司法文书送达请求并转递材料。协助外国送达文书所用平均时长少于50天,最高法院对司法协助工作提醒单、案件督办等做法给予通报肯定。1篇请外送案例获评2023年度全国法院国际司法协助案例评选优秀奖。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确保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保护平等,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化水平,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