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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美丽云南建设2024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保山、楚雄、红河、文山专场。会上,四州(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各地美丽云南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新成效进行了介绍。

保山——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

据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晶晶介绍,近年来,保山市始终把握“保护”的核心要义,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2023年5月,保山市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9个地区之一,被生态环境部表扬为“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的31个地区之一。

保山市高度重视东河流域污染治理,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6个方面42条整改措施,建立完善“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3项工作机制,举全市之力综合施策、系统治理。通过综合治理,东河流域治理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东河水质持续向好。2023年,沙坝国控断面水质为Ⅱ类,叠水河桥省控断面、石龙坪断面水质为Ⅳ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阶段性整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楚雄——

污染防治成效考核“三连优”

据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金祥介绍,近年来,楚雄州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楚雄实践中实干争先,圆满完成了云南省下达楚雄州的各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连续三年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尤其是2022年度获得全省第一名。

楚雄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锚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目标不动摇,成立了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牢扛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通过“生态环境提升”攻坚行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及7个标志性战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与有机污染物一体防控,从源头上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治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实现了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2023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GDP)达1827亿元,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绿色化工等产业增加值161亿元,占GDP比重达8.8%,绿色硅、钛产值达411.54亿元,光伏和风电项目总装机超千万千瓦。

红河——

积极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据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远介绍,2023年以来,红河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落脚点,积极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出台了《红河州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对小微企业、基础设施等污染影响较小的同类型项目试行环评打捆审批;对重大项目主动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边公示边审批、减少内部审查环节、合并审批等措施,缩减审批时间;完成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灰场扩容扩建项目、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通过“容缺审批”、一线帮扶等方式,打通环评审批堵点,全力推进项目落地。

红河州深入推进“执法+服务”监管,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助企帮扶,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17家企业纳入清单并实现差异化监管,让企业享受到生态环境部门“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政策。通过搭建线上沟通服务平台、利用现场检查时机“送法入企”,对企业详细解读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以精准执法维护市场公平公正,有力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和支持经济平稳运行。

文山——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新成效

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介绍,近年来,文山州始终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立足现有条件攻坚克难,严格标准、高位统筹、因地制宜,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路子,形成了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典型实践经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2023年以来,文山州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纳入“红黑榜”和文山之干“书记大擂台”进行成绩晾晒,压实各级推进责任,制定印发了《文山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文山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补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提出“从州级可统筹10%生态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中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用于各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补”,实现州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奖补资金零的突破。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责编:罗婧源

校对:刘兵兵

监制:郭云旗

审核:赵梅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