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6月19日8时20分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驾驶车辆桂B9***3小车在东台路金沙角小区旁斜坡,由于操作失误,车辆溜车,导致被水淹。接警后,正在附近执勤的警员立即前往了解情况。

驾驶人称,近日柳江涨水,他将车辆临时停放在东台路金沙角小区旁的斜坡上,8时10分左右到现场取车时,想起最近大家都在拍洪水,于是也想拍几张照片,怎料下车时疏忽大意忘记拉手刹,眼睁睁看着车辆滑到了水里。

执勤警员查看了该车辆的位置,发现洪水已快要淹没车顶,现场征求车主意见是否需要呼叫拖车帮助拖移涉水车辆,车主表示已经联系了保险公司,但因车辆所处位置水位较深,要等水退后才能处理。随后,现场警员留存了车主的电话,表示水位下降后会立即联系其进行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6月20日15时许,东台路水位下降,被浸泡的车辆也逐渐显露出来。执勤警员立即电话告知车主,车主称自己目前在柳城赶不回去,已自行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后续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因忘拉或未拉紧手刹,导致车辆溜车或碰撞事件并不少见,希望司机朋友在下车时,一定不要忘记拉紧手刹,确保车辆安全后再离开,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意外事故发生。当前正值汛期,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频繁,请广大市民增强涉水活动安全意识,尽量不要在临水地带逗留。汛期期间也不要将车辆停放在低洼路段,防止水位上涨,给爱车造成损坏。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梁冰心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