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昆明晨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被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29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时,发现:云峰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昆明晨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部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单元楼一层,一盏应急照明灯插座未通电,单元楼一层安全出口处门禁系统在紧急情况下无法正常打开,管道井封堵材料为聚氨酯泡沫且封堵不严)。昆明晨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鉴于该公司负责人整改态度积极,应从轻处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给予昆明晨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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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