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芒市芒华加油站因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被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人民币20000元(2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30日,芒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芒市芒华加油站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加油站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不熟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建立不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芒市芒华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行为。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应急管理局据此,决定对芒市芒华加油站处以人民币20000元(2万元整)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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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