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石门县燕子山刘*平商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常石)应急罚〔2024〕5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石门县燕子山刘*平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0726MA4N06****

违法行为类型:2024年6月4日,石门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汤黎明、陈歆(证件号码18090624020、18090624046)接群众举报(诉讼标题[市080020240529000911])依法组织对石门县燕子山刘*平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26MA4N06****)进行安全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储存烟花爆竹类产品——

名称:财神蕾;产地:湖南省欣荣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型号:组合烟花类;级别:C级、数量:12箱。

名称:多姿多彩(奇花异彩);产地:浏阳市奔鹿出口烟花有限公司;型号:小礼花同类组合;级别:C级;数量:3箱。

名称:中国红;产地:江西宜春;型号:爆竹类;级别:C级;数量:10箱。

名称:发财蕾;产地:湖南省欣荣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型号:1.1寸组合烟花;级别:C级;数量:20箱。

计算后核定储量为45箱/45千克,根据执法人员通过对该店的检查和对该店经营者刘*平的现场询问发现该店未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同时通过查看以上产品的流向信息得知,以上烟花爆竹类产品均由石门县福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配送,石门县燕子山刘*平商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行为属实。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2024/06/20

违法事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处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一)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肆仟壹佰叁拾捌元贰角

罚款金额(万元):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41382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7/06/20

处罚机关:石门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726MB1564430A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湖南常德)

▍综合编辑:艾尚石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