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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岱岳区推行合法性审查工作“三级审核”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合法性审查工作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流程化,助推审查工作提档升级。

着眼审查工作精细化。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立“三级审核”工作机制,对需要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起草单位法治机构“一审”、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二审”、区司法局“三审”的合法性审查流程,严格审查文件是否经过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必经环节,保证文件合法有效,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2021—2023年,累计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0件,提出审查意见9条,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文件审查8件,规范性文件制发完成率达100%。

推动审查规程标准化。制定《泰安市岱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泰岱政字〔2022〕5号)、《泰安市岱岳区司法局关于调整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泰岱司发〔2023〕8号),从文件制定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机构、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意见等方面,落实了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全方位、全过程、全监督,实现了审查程序的“全覆盖”。

推进审查工作专业化。注重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和法律顾问单位在合法性审查中的法律智囊团作用。按年度组建调整区级党政法律顾问团,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引入律师业务骨干,充实合法性审查工作一线。2024年区级党政法律顾问团由1名法学教授和17名专业律师组成,各镇街及区政府各部门均配备法律顾问。今年以来,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专题研讨会7次,委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6人次。

推动备案审查流程化。坚持备案审查监管有机构、推动有机制、审查有标准、报备有规程、备案有规范、推进有措施、工作有创新、定期有清理、宣传有方法,将其作为备案管理的基本流程,常抓不懈,坚决不让一件规范性文件“带病上岗”。2021年以来,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备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时率、规范率均实现100%,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下一步,岱岳区将继续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责,不断创新审查模式,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推深做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效能,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张鑫 侯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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