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连环杀手,其实并不常见,但一旦出名,也必定是女性凶手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今天我们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位在90年代,曾以美貌著称的连环杀人犯——黑龙江的马艳红。马艳红外表出众,杀人的手段也极为残忍。而且纵观她所杀害的人,都是曾经帮助过她的好心人,但她却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和贪婪,手起刀落将恩人分尸后,再抛尸各处。

马艳红,1967年出生在黑龙江佳木斯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里面有兄弟好几个,她是唯一一个女儿,所以父母对她便格外地宠爱。因为她自小便生得俊俏,所以从小学开始,她就十分受男孩子的爱慕和追捧。她也逐渐学会了利用自己的美貌优势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好吃的,好玩的,总有男孩子为了让她开心,从家里面偷偷带给她零食、水果,零花钱。

于是,在家境贫困的马艳红眼里,这些男孩子就是她未来过上好日子的最佳路径。而她也在现实中逐步地践行着她的“理论”。初中毕业之后,她就没有继续读书了,在陆续交往了几个家境殷实的男朋友后,到了要结婚的年纪,最终她选择了当时村里家境最富的男生结婚了。可是好景不长,丈夫虽然对她不错,但是在她进城几次后,开始迷恋起了城里的灯红酒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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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自己的姿色不差,但是对比起城里的女孩,却显得十分土气,她渴望像城里的时髦女孩一样,开始向往外面的广阔世界,于是她开始有意无意地往歌舞厅跑。她的行为自然引起了婆家的不满,在和丈夫发生了多次的激烈冲突后,两人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马艳红重获自由后,便第一时间跑到佳木斯市,那个她向往了很久的“大都市”,可是现实却打脸了。

她既没有学历,也没有工作经验,在这样一个大城市里,房租都交不起,连吃饱饭都成了问题。可是她不甘心,觉得既然出来了,就必须要风风光光地再回家。她起初落脚在一家小饭店,不过工作辛苦,薪资又低,在她正要换工作时,一个姓朱的大款看上了她,这位朱老板50多岁,是做建材生意的,看见马艳红的第一眼就迷上了她,马艳红当即便决定跟他走了。

在被朱老板包养后,马艳红确实又过了一段好日子,住着租给她现成的房子,也不用出门工作,朱老板固定每个月给她一笔钱,还时不时送她点金银首饰。慢慢地她手上攒了16000元,在90年代,这不是个小数目了。于是,她便想着钱生钱,投资干点啥,不过她不想劳动,自然就是拿出去这笔钱帮她赚利息。因为她租的房子,房东就在楼下还开了个水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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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叫徐学礼,平时马艳红去卖水果总能和他聊几句,知道房东做些投资,钱放在那里能够比银行的利息高出不少,于是,马艳红就把16000元拿给了徐学礼,想着钱生钱赚得更多。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但有一天晚上朱老板和马艳红正在睡觉的时候,门被人砸开了,进来一大帮地痞流氓。当着马艳红的面,将朱老板活活砍死了,朱老板一死,她的金主就没了。

马艳红只能回到原来的生活,不过她想起自己在徐学礼那还投资了16000元,便想着全要回来,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徐学礼告诉她钱都赔光了,这简直是祸不单行!徐学礼说不光她的钱全打水漂了,自己也投资失败了,房子因为发生了人命,没人买也没人租,现在他只想带着老婆孩子回老家,他手里只有3000元钱了,全给马艳红,剩下的13000元日后慢慢还。

一听这话,马艳红心里十分生气,觉得如果徐学礼走了,这个钱可就真的是打了水漂,再也要不回来了。心想着既然钱没了,她也不会放过徐学礼。于是,马艳红假意要在临走前为徐学礼饯行,可是徐学礼表示,不能让她破费,要自己老婆下厨,在家里吃一顿。于是,马艳红便打定主意,绝不饶过徐学礼这一家子。当晚马艳红拿着备好的啤酒饮料去了徐学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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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吃到一半,徐学礼,连带着老婆和儿子,便都昏昏沉沉地睡着了,原来马艳红事先在酒和饮料里下了安眠药。看着倒下的一家子,马艳红到厨房拿了菜刀,将三人活活砍死后,分了尸,又分别装在袋子里后抛尸。虽然这是马艳红第一次杀人,但是她却表现得毫不犹豫,没有丝毫的胆怯和畏惧。不过,碎尸很快被人发现了,警方也锁定了嫌疑人就是租客马艳红。

不过在90年代,没有监控,还没有实行大数据监控,想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这个凶手并不容易的。此时的马艳红早就换了一个名字:任秀娥,而且她又找到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董大庆,这个人身份不简单,是一名看守所的狱警,马艳红,也就是现在的任秀娥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的。董大庆对她是一见钟情,很快把她当成了结婚对象,董大庆拿出一张2万元的存折。

这是他所有的积蓄,打算拿着这笔钱,迎娶任秀娥,两人好好过日子的。可是,任秀娥却没看上董大庆这个人,却打上了这笔钱的主意,她按捺不住内心对这笔钱的渴望,决定故技重施。任秀娥在两人同居的小屋里,准备好了饭菜还有酒水,和上次一样,是提前下好了安眠药的酒水。就这样对危险一无所知的董大庆在喝下酒后,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就昏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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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秀娥把董大庆的存折据为己有之后,重复着曾经做过的一切,把董大庆残忍杀害后进行了分尸。这一套流程下来,她可以说是是驾轻就熟,至此为止她已经杀害了四个无辜之人。她把尸块分别抛弃在不同的地方后,拿着2万元开始逍遥快活。而尸块不久后被人发现,但是依旧因为当时的技术有限,一时没有锁定犯罪嫌疑人,不过杀人分尸的手法却被认了出来。

因为董大庆是一名狱警,警方调查的力度加大了,最终查到了当时为董大庆牵线搭桥的婚姻介绍所,自然就查到了任秀娥。但是,婚姻介绍所没有她的照片,不过很多人见过任秀娥,就在众人的描述下,警方的画像专家勾画出了她的相貌,并将画像作为通缉的依据,张贴在佳木斯的大街小巷,包括附近的县、村。直到一名村里的老太太认出:任秀娥就是马艳红。

马艳红被捕后,交代了自己曾经的几起杀人碎尸案,起初警方怀疑,她是有帮手和共犯的,毕竟一个女人,第一次杀人,就能将一家三口灭门,其中还包括一个几岁的孩子,这样心狠手辣又心态稳定的悍匪实属罕见,而且她还连续犯案,并且都是杀人、分尸、抛尸。不过,马艳红否认了自己有同伙,表示这一切都是她单独完成的,直到第一次开庭时她却翻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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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法院开庭,马艳红的辩护律师就表示,马艳红独自一人并不能完成如此高难度的杀人分尸案。并且马艳红还交代出了一个“同伙”来,这个人正是90年代佳木斯市的一个杀人犯王某,当时正在被通缉。马艳红表示杀人的事情,全是王某干的,而且还交代了许多作案细节。这一翻供,让案件面临着重新调查,这一调查就是三年,这也让马艳红又多活了几年。

第二次开庭的时候,马艳红依然坚称自己不是主谋,是受人指使,主谋是王某,而她交代的更多细节,让第二次开庭又失败了,依旧无法将她定罪。直到1998年第三次开庭上,警方在经过了大量的取证调查后发现,马艳红口中的这个主谋王某是她编造的虚假人物。与当时已经落网的流窜犯王某进行了比对,结果马艳红对他的长相、口音、作案方式等完全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