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14时57分,323省道舞阳县北舞渡镇路段,舞阳交警、交通联合执法人员在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号牌为豫K949**、豫KC95**的两辆重型自卸货车装载的货物已使车辆轮胎严重变形,有超载嫌疑。见状,执法人员迅速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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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时03分,执勤民警在对前两辆疑似超载货车检查时,发现不远处一辆号牌为皖CC88**的重型自卸货车在看到民警后踌躇不前,并试图掉头逃避检查。随即,执法人员迅速上前,拦停该车辆,并将三辆疑似超载的载重货车引导至附近的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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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磅称重,王某某驾驶的豫K949**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核定载质量36吨,司磅实际总重56.210吨,超限率56%;于某某驾驶的豫KC95**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核定载质量36吨,司磅实际总重60.390吨,超限率68%;张某某驾驶的皖CC88**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核定载质量36吨,司磅实际总重90.550吨,超限率152%。

舞阳县交警大队依法对豫K949**号牌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王某某、豫KC95**号牌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于某某、皖CC88**号牌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张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目前,三辆违法货车已被移交给交通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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