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作者|燕梳楼

大家还记得,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收拾港独的吗?

就是修例风波后发布《香港国安法》的时候。随后291人因危害国家安全被绳之以法。

而这一次“两部三高”联合发布剑指台独的《意见》,更像是台版国安法。对台独分子最高可判处死刑,可缺席审判、终身追责。

此前我就在相关文章中呼吁过,国家应进一步修订完善《反分裂法》,从法律上强化对于台独分子的惩戒和震慑。没想到国家动作这么快,这也意味着两岸统一进程正在加速!

而且大家注意,这次《意见》是立即生效的。也就是说和统的窗口基本上已经关闭,大陆对台湾的善意和耐心几乎消耗殆尽。只要武统一启动,执法机关随时可以上岛抓人,未日审判。

很多读者可能对于这个《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看不明白,我给大家整理个省流版:其实简单就三条:惩治,震慑,分化。

第一,惩治。

从种种迹象来看,台湾已经没有所谓的蓝绿之分,只有明独和暗独之分。如果再隐忍退让,姑息养奸,可能更多的岛民会被挟裹进来。尤其像赖清得、蔡英文这样的顽固分子,已经不可救药。

大家可以看到,这个《意见》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组织、策划、实施“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每一条都写的清清楚楚,简直就是为赖清德之流量身定制的。

可能很多人会说,这对台湾有多少实际约束力?当然有。《意见》一个最重要的杀器就是可以缺席审判。也就是说,只要司法机关认为证据确凿,经缺席审判后就可以直接全球通缉。人还在岛上,就已经被判了死刑。

简单一句话,就是先发个通缉令,提前把该办的事情办了,为武统后“活捉赖清德”以及战后治理提供了治理依据。

第二,震慑。

对于首恶最高可判处死刑,而且不设追诉期限,可全球通缉,这才是让他们颤抖的。因为正在发生的一些事情已经显示,大陆有能力也有决心在台湾执法。

而且中国与一些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即使这些顽固分子逃往其它国家,中国也可以依照条约把他们引渡回来进行制裁。即使人一时半会抓不回来,但在国际上也没有人愿意接纳他们。

另外,这次不仅打台独分子,也打1450。把台独当生意?经济上资助台独?一个也跑不掉。特别是那些在大陆赚了钱,然后回台湾转身就资助台独的“砸锅”台企,比如远东集团这样的绿营金主。

现在刑事处罚有了,我还建议民事法规也要跟进,让他们认识到支持台独就是死路一条,就要倾家荡产,这样威慑力更大。尤其是对那些暗独分子,还有那些拎不清轻重的台湾艺人。

第三,分化。

当然,《意见》也不是为了抓人,而是为了治病救人。所以整体体现了宽严相济,以金刚手段显菩萨心肠,最终达到分化台独分子的目的。

我们可以看到,《意见》对不同程度的分裂行径有不同的惩治标准,最高死刑。这就是要“不同程度”的台独分子对号入座,你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是协助的还是顽固的,然后权衡后果,好自为之。

对于主动放弃台独立场、划清台独界限、甚至起义勤王的,可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对涉嫌的数罪中的一项或多项不起诉。毕竟民进党有20多万人,全部送进去踩缝纫机也不现实,只要迷途知返,就可以既往不咎。

对岸显然有点坐不住,虽然陆委会强作震定地表示,大陆对台没有所谓的司法管辖权,希望通过对话来取代对抗。但他们其实非常清楚,正如80年前渡江前夜公布战犯名单一样,解放台湾的号角很快就会吹响。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大陆就已经启动了统一进程。先是从经济上逐步收紧了“惠台”政策,“穷台”战略进入实质阶段。然后军事上从环岛演习到围岛、困岛军演,说明我们已经做好了武装解放台湾的准备。

现在则是治理准备。我们东方大国向来讲究师出有名,于法有据。虽然2005年我们就出台了《反分裂国家法》,以法律形式界定了“台独”就是战争,但比较笼统。

而这一次的《意见》针对性、操作性就非常强,差不多有点像香港修例风波后出台的港版国安法,接下来就是对“台独分子”如何处置的问题了。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们的人民解放军很快就将迎来解放战争的收官一战。为了这一天,他们已经等了75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台湾中国的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即使是一国两制,“两制”的前提也应该是——“一国”!

历史的车轮滚滚像前。台湾从来不是一个国家,过去不是,今后更不是!

山雨欲来风满楼。台独已经穷途未路,大限将至。

对岸该认清现实了,茫茫海峡,回头是岸!